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制定“十不准” 预防土地整治项目腐败
摘    要:<正>为了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增强土地整治管理人员的廉政意识,预防工作中腐败行为的发生,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出台了《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系统土地整治管理人员"十不准"》,对项目规划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等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十不准"规定:土地整治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施工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吃、拿、卡、要;不准以任何形式向施工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借钱、借物或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类票据及其他支出;不准以工作为名接受

关 键 词:国土资源局  土地整治  腐败行为  预防  国土资源系统  廉政建设  管理人员  工程招投标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