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地区湿地生态价值补偿质量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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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健华陆亚卓杜潇.西北地区湿地生态价值补偿质量评价[J].湿地科学与管理,2023(4):4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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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健华陆亚卓杜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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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北方民族大学商学院75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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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北地区土地资源生态价值补偿质量评价体系构建与提升路径研究》(20BMZ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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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客观评价湿地生态价值补偿质量对衡量相关政策的执行效果具有重要意义。采用层次分析法构建了涵盖自然条件、补偿行为和补偿效果3个准则层17个评价指标的西北地区湿地生态价值补偿质量评价体系。以2005—2020年数据为基础,计算各单项指标结果,采用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评价我国西北地区湿地生态价值补偿质量。结果表明:青海省湿地的自然条件最好,宁夏最差;2015年宁夏补偿投入最多,其余年份新疆投入最多;2010年陕西省补偿效果最好,其余年份青海省最好。2005—2020年湿地生态价值补偿质量由高到低依次为:陕西>青海>新疆>宁夏>甘肃。评价结果反映了我国西北地区湿地生态价值补偿的质量状况,可为该地区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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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湿地 生态补偿 评价指标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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