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6年度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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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局)、财政厅(局),中央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规划纲要》(2004~2010)的有关要求,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工作的总体安排,以及《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分期分批、先急后缓、逐年安排、分步实施的部署原则,2006年度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勘查拟启动第二批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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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危机矿山 接替资源 资源勘查 申报工作 项目 国土资源厅 找矿工作 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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