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仍应是中国矿业“走出去”的重要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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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杰,陈丽萍,赵晓宇.国有企业仍应是中国矿业“走出去”的重要力量[J].国土资源情报,2016(9):67-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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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杰 陈丽萍 赵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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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北京100812;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战略研究重点实验室,北京10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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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分析指出国有企业是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的,且发达国家的国有企业也进行了大量的跨国投资,具体到矿业领域也是如此.发展中国家国有矿业企业的产生、持续存在与发展有其历史与现实基础,是发展中国家的理性选择.当前,针对国有企业海外投资的“所有制歧视”并非国外投资审查的主流,且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符合海外矿业投资的要求.因此,国有企业仍应是中国矿业“走出去”的重要力量.为进一步支持国有矿业企业“走出去”,中国需软化“竞争中立”约束,化解针对中国的“所有制歧视”倾向,完善中国企业海外矿业投资支持体系,并加速推进国有矿业企业的市场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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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有企业 矿业走出去 外国投资审查 竞争中立 所有制歧视 |
State-Owned Enterprises Should Still Play an Important Role in the "Going Out" of China's Mining Industr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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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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