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土资源局城阳分局以“四变四有”力促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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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海军.青岛市国土资源局城阳分局以“四变四有”力促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J].山东国土资源,2012(7):3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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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海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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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青岛市城阳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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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是变国土部门职责为党政部门同责,做到人人"有责"。城阳区政府与各街道及区发改、城建、规划、城管、工商等部门签订了《共同监管责任书》,各监管单位依据工作职能,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遏制、打击违法用地行为,进一步把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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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青岛市 动态监管 监管责任 部门职责 责任机制 工作职能 土地执法 齐抓共管 分局 国土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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