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再谈集体土地不宜进入城镇土地市场
引用本文:杨利民.再谈集体土地不宜进入城镇土地市场[J].国土资源导刊(湖南),2009,6(9):51-51.
作者姓名:杨利民
作者单位: 
摘    要:我国已经进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城市化、工业化过程中,建设用地的主要矛盾集中在城镇周边,在远离城镇的乡村并不突出。因此笔者认为集体土地不宜进入城镇土地市场。

关 键 词:土地市场  集体土地  城镇  工业化过程  社会经济  建设用地  城市化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