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促新时期广西地质工作发展——贯彻《决定》精神,开创广西地质工作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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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凤鸣.力促新时期广西地质工作发展——贯彻《决定》精神,开创广西地质工作新局面[J].南方国土资源,2006(5):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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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凤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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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初,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34号)。这一决定的发布,使广大地质工作者精神为之振奋,给地质工作指明了方向,可以说地质工作迎来了又一个春天。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定,做好新时期地质工作?这是每一个地质工作者必须思考的问题,为此本刊特邀广西国土资源厅、广西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有关部门的领导就这一问题发表高见。望全区广大地质工作者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力促新时期广西地质工作的发展。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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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广西国土资源厅 地质工作者 新时期 《决定》 精神 局面 矿产勘查开发 国务院 出台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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