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宗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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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晓峰.该宗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否符合法定条件?[J].南方国土资源,2006(2):48-4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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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晓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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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程和程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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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简介: 2003年5月3日南海公司(国有企业)与海亿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合同>(以下简称<合作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开发建设位于南海公司门口,用地面积为3890平方米的江城大厦(综合商住楼);南海公司负责提供建设用地(即南海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06906的划拨用地一块),海亿公司负责建设所需全部资金,并拥有大厦的使用权与销售权;海亿公司分4次支付南海公司税后利润1000万元,并补偿南海公司进行立项、勘察设计、规划报建、部分房屋拆迁等前期发生费用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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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使用权转让 法定条件 南海公司 划拨 土地使用权证 合作合同 用地面积 房地产合同 开发经营 国有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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