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转为商业或住宅用地是否必须招拍挂 |
| |
引用本文: | 刘文杰.工业用地转为商业或住宅用地是否必须招拍挂[J].河南国土资源,2014(5). |
| |
作者姓名: | 刘文杰 |
| |
作者单位: | 中牟县国土资源局; |
| |
摘 要: | 正已出让国有工业用地因城市规划调整变更为商业或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的,应如何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是一个争议较大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各地做法不一:有的地方是由现使用者按照新土地用途市场价格与原土地用途市场价格的差额"补缴价差",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有的地方是由政府对原土地使用权有偿收回后重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到底该如何办理,我们需要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深入的理解。
|
关 键 词: | 工业用地 土地用途 变更手续 土地使用权出让 挂牌出让 经营性用地 土地使用者 土地出让 出让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