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资料也受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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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薛海江.土地登记资料也受法律保护[J].河南国土资源,20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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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薛海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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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修武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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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案例修武县某村村民李某与黄某是邻居,两家相邻,之间有一通风道。2012年3月,李某因翻建房屋时与黄某土地使用权属发生争议,为了查清通风道以及两家宅基地的历史和现状,李某于2012年4月以来多次口头向修武县国土资源局提出查询黄某家的房屋占用土地的四至界限,均被该局机关工作人员口头以无权查询黄某家土地原始登记资料为由,予以拒绝。李某又于2012年9月以书面形式提出土地资料查询申请并用挂号信函邮寄给修武县国土资源局,该局工作人员予以签收,未书面答复与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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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登记资料 国土资源 书面答复 法律保护 通风道 机关工作 又于 十六条 诉讼请求 合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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