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城镇国有土地实行年租制的利与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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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秀珍.县级城镇国有土地实行年租制的利与弊[J].国土资源,2004(9):2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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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秀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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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绥化地区庆安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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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土地年租制是在土地有偿使用形式多样化的要求下,伴随着国有企业改制而产生的,起缘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土地年租制与土地批租制(出让制)是相对而言的。二者本质上都是土地的租赁制。国有土地租赁是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之一。土地年租制是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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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县级城镇 国有土地 年租制 经济效益 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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