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土地开发整理建设标准通过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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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由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承担编制的《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顺利通过了部、省共同组织的专家组的审查论证。该《标准》填补了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无行业标准的空白,修改完善后将在省内下发试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137号)要求,山东省作为22个标准编制非试点省份之一,于2007年10月开始了《标准》编制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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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程建设标准 土地开发整理 山东省 国土资源厅 标准编制 土地整理中心 国土资源部 行业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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