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土地"征收"与"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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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晓红,张建江.析土地"征收"与"征用"[J].浙江国土资源,2004(10):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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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晓红 张建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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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浙江大学 2. 杭州市农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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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3月14日公布施行并生效的<宪法>修正案,将原<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配套的土地法规也应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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