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四项措施确保土地征收补偿款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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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峰,夏宝庭.开化县四项措施确保土地征收补偿款发放到位[J].浙江国土资源,2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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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峰 夏宝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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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开化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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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相关政策的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法规和政策,把法规和政策交给群众。二是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实施“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告知、确认、听证”的征地程序,向被征地村集体和农民公开征地补偿安置全过程,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维护被征地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及时足额地向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征地偿安置费用,建立征地补偿费分配、发放档案,监督村集体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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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征地补偿安置 土地征收 集体经济组织 开化县 操作程序 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费 宣传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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