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加强住宅用地多主体供应的探索与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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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文龙,应晓煜.杭州市加强住宅用地多主体供应的探索与实践[J].浙江国土资源,2018(9):3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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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文龙 应晓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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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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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住宅用地以往主要包括商品住宅、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城市棚户区(拆迁安置房)等,商品类住宅和保障类住宅的两元划分比较明显,地方政府在土地供应过程中,政策界限也比较清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明确提出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后,人才房、共有产权房、“只租不售”租赁房、“蓝领公寓”等新的住宅类型也不断出现.杭州市针对新情况,积极探索住宅用地多主体供应的有效途径,根据住宅用地的性质和收益模式的不同,将住宅用地细分为三类,分别是保障类、长租类和市场类,同时配套了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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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住宅用地 土地供应 多主体 杭州市 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 拆迁安置 地方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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