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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导刊(河南)》2017,(8)
<正>近日,从上蔡县人民检察院传来消息,该县东洪镇村民徐某因严重破坏耕地,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刑拘。上蔡县东洪镇村民徐某,未经审批非法占用10973平方米(16.46亩)耕地建学校,不仅破坏了土地还在当地村民中产生较为恶劣的影响。上蔡县国土资源局将徐某破坏耕地案件报省厅鉴定。经河南省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鉴定,其行为造成了8013.33平方米(12.02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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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是一种特殊的自土然资源,鉴于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我国实行的是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与之相适应,我国刑法中对一些严重影响土地管理秩序的土地违法行为也予以了规定。我国现行1997年《刑法》规定了四种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规定在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的部分,分别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第342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第228条)、非法批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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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打击占用耕地犯罪行为,规范耕地破坏鉴定工作,近日,鹤岗市国土资源局出台了《关于印发〈鹤岗市耕地破坏程度鉴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了耕地破坏程度的标准、鉴定工作机构、方法、程序等,并首次成立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工作领导小组,填补了该市在耕地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空白。《通知》明确了六个情形为构成耕地种植条件遭到破坏:一是在耕地上硬化和建设建筑物或构筑物,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二是因人为挖损、塌陷、压占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三是在耕地上挖砂、取土、采石、采矿、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物料,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四是因人为因素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五是在耕地耕作层人为抛洒有害物品,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六是除上述情况以外造成耕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者严重污染,造成耕地无法耕种的其它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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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导刊(河南)》2015,(11)
<正>没有审批就把土地开发建设成小产权房,导致耕地无法种植。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男子获刑2年半。杨某伙同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瓦窑村原村支书邢如意、原村主任邢全普,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将土地开发建设成小产权房,导致203.61亩耕地严重破坏,无法恢复种植。因杨某主动投案,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昌平区法院一审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2年半,缓刑3年,罚金150万元。据了解,此前,两名村干部已经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和3年半。事件伙同俩"村官"毁耕地开发小产权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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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地在查处非法占用农用地涉罪案件时,司法机关一般均要求对耕地破坏程度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够得上造成“耕地大量毁坏”。该鉴定一般要求农业或国土部门作出,但由于没有“鉴定标准”,且不属于专业知识范畴的内容,农业、国土部门往往不能作出鉴定。故这类案件因此不能成案,致使犯罪分子逃脱了法律的制裁,造成了非常坏的社会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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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耕地破坏鉴定工作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为有效遏制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在国家和省内尚未出台关于耕地破坏鉴定工作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不等不靠、先试先行,在赴国内先进城市考察学习基础上,于2012年研究出台了《大连市耕地破坏鉴定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辽宁出台的首个关于耕地破坏鉴定工作的相关规定。《办法》的出台,使耕地破坏鉴定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填补了我市在耕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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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海 《资源导刊(河南)》2014,(10)
<正>9月11日,汝阳县公安局对该县一起非法破坏耕地行为立案侦查。7月中旬,汝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接到县政府派驻汝阳县蔡店乡常渠村治乱工作组转办的一起非法取土破坏耕地案。涉案当事人何某,在没有取得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以免费维修该村田间道路填方为由,在汝白路西的耕地内非法取土,破坏土地面积12.36亩。经调查,何某并不是免费为村田间道路填土方,而是变相卖土营利。由于破坏面积较大,汝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8月18日向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提交对该宗地的破坏程度给予鉴定的申请。8月22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对该宗地的鉴定结果进行了批复,经鉴定,"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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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县蔡牛镇村民付某因擅自在耕地上开挖鱼塘,近日被铁岭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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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导刊(河南)》2018,(12)
正日前,笔者从修武县国土资源局获悉,不久前,该县郇封镇小兰封村村民李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修武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2017年11月至2018年7月,被告人李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在未经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占用修武县郇封镇小兰封村集体农业用地13.72亩,用于堆放粉煤灰,从事营利活动。持续不断增加的粉煤灰堆积,严重毁坏了这些土地的种植条件,李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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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导刊(河南)》2016,(8)
正近日,虞城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和国土警察大队全力侦破一起非法占用基本农田案。虞城县刘店国土资源所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刘店乡村民田某擅自占用基本农田2.204公顷建虞城县未来养殖有限公司,执法人员多次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未果。虞城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并向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土地破坏程度进行鉴定,确定田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涉嫌土地犯罪。按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规定,将此案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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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虞城县城郊乡后何楼村村民何某因私自转让其承包土地13.98亩,涉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批捕。2013年12月,虞城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会同虞城县公安局国土警察大队在巡查时发现,虞城县城郊乡后何楼村耕地上有人在私自建房,执法人员立即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退还非法占用的耕地,恢复土地原貌。通过调查了解,该处所建房屋是城郊乡张新庄村民许某所为,而其建房所占用地,却是城郊乡后何楼村村民何某的承包地。随机,国土资源局警察大队进行立案侦查,确认该土地是何某私自将自己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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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非法占用耕地5184平方米建设浇注站违法案件,日前根据焦作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由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煤矿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土地原貌,并处以9.33万余元的罚款。目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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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央[1997]11号文件的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刑法新增设土地犯罪条款,各级党政机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的土地法制意识普遍增强,非法乱批滥占耕地势头得到一定程度遏制,土地管理秩序有所好转。主要表现一是土地违法案件,特别是非法占用耕地案件发案率明显降低。二是土地利用方式开始发生积极变化。三是土地执法监察力度明显加大。我省很多地方实行了耕地保护和土地执法的四重责任制,第一重是市政府与县政府、县政府与乡政府,乡政府与村委会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由组织部门考核,实行一票否决。第二重是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与下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层层签订责任状。第三重是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内部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第四重是执法监察人员实行分片包干动态巡查责任制。四是一些基础设施项目主动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用地手续的比例明显增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