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今年6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1]330号),对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新的要求和我部《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316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等  相似文献   

2.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国土资源通讯》2002,(5):16-18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2〕1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现将《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02年4月23日  相似文献   

3.
中共中央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律检查组关于印发《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工作廉政建设规定》的通知 国土资纪[200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国土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工作廉政建设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纪委驻国土资源部纪律检查组 2002年3月12日  相似文献   

4.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3〕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部研究制定了《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03年1月21日  相似文献   

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了保障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部研究制定了《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为了规范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管理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02]139号),制定《省级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审批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国土资发  相似文献   

7.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实施《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1]4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国土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报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开发用地审查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01年12月31日  相似文献   

8.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3〕3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土地开发整理若干意见》已经国土资源部第十六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在贯彻落实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部。 国土资源部 2003年10月8日  相似文献   

9.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通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土资源通讯》2003,(4):18-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部长办公会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补充,是科学指导土地开发整理活动的重要依据,对规范土地开发整理活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实现耕地保护目标具有重  相似文献   

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2001年度承担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及其成立以来财务收支专项核查有关问题处理的通知》(财建[2003]279号)的要求,请迅速组织力量,认真开展一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相似文献   

11.
《国土资源通讯》2005,(10):34-3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加强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宏观指导与组织管理,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9号)中建立项目指南发布制度的要求,部研究制定了《2005年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各地要充分认识《指南》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落实意见,进一步建立项目信息发布机制,不断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落实《指南》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部。  相似文献   

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了保障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部研究制定了<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3.
《国土资源通讯》2006,(20):17-23
国土资厅发〔2006〕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关于适应新形势切实搞好土地开发整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6〕217号)中“把项目实施情况与项目计划安排、资金拨付等管理工作紧密联系”的要求,全面了解项目实施进展状况,部决定对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统计范围包括2001年至2006年6月以前中央批准下达的全部项目。调查统计时间到2006年9月30日…  相似文献   

14.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200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1]4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国土局)、地矿局(处、办),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土资源部2002年工作要点》经部党组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01年12月18日  相似文献   

15.
《国土资源通讯》2003,(8):13-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及时准确掌握2003年土地利用状况,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的要求,依据《土地管理法》关于建立土地调查制度规定和《关于印发试行<土地分类>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5号)有关要求(以下简称《土地分类》),现将2003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国土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2001年3月1日部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了《国土资源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范围》,根据部领导指示精神,现予印发。确定部的立案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权属管理,全面提高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水平,现就做好土地开发整理中的土地权属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根据《关于启用新版土地证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50号)规定,现将新版土地证书样本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版土地证书以本次印发的土地证书样本为准。为  相似文献   

19.
《国土资源通讯》2001,(11):14-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国土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现将《“十五”西部国土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设立“基本农田”和“土地整理”全国统一标识,规范设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标志牌,有利于加大耕地保护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意识,接受社会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监督。为此,部制定了《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标识图案和颜色规格,基本农田保护区与土地整理项目标志牌参考式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