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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6 毫秒
1.
正日前,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日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保障设施农业合理用地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规范设施农用地的使用。这项在2010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基础上出台的设施农用地管理新政,有哪些新的要求和亮点?近日,在国土资源部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有关负责人作了  相似文献   

2.
农业现代化是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设施农业是现代农业的主要标志。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饮食结构的变化,对设施农业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进而使设施农用地的需求量也随之上升,设施农用地的地位也开始呈现。在设施农用地管理中,遇到一些具体问题,现探讨如下。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农机、畜牧、兽医、农垦、加工、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农业局: 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2010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明确了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要求和支持政策。但随着现代农业和土地规模化经营不断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设施农用地政策,规范用地管理。  相似文献   

4.
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召开紧急会,研究部署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具体工作。会议要求,全力打好设施农用地管理攻坚战,保障设施农业建设健康有序发展。会议强调,一要集中时间力量,开展设施农用地清理整改。各市县要集中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排查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情况,4月20日前完成清理整改。二要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明确设施农用地范围。棚室建设不得改变耕地用途;  相似文献   

5.
正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用地,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其管理依据是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设施农用地最先源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需要搭建临时建筑的,可以审批临时用地。因此设施农用地应该是临时用地范围的延伸,属于临时用地的范畴。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设施农用地管理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和浙江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  相似文献   

6.
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业规模经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文登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全市设施农用地备案和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7.
<正>高效农业、设施农业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方向。10月25日,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有关负责人就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的背景、总体思路及具体政策措施等,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相似文献   

8.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加强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日前,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进一步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区分用地情况实行分类管理、规范设施农用地审核、加强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切实加强和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  相似文献   

9.
日前,淳安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要求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新《意见》贯彻执行,做到发展设施农业与保护耕地资源共赢。《意见》从设施农业用地范围、选址、审核和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新规定,要求设施农业经营者要坚持农用地农用的原则,不得改变用途,  相似文献   

10.
畜禽饲养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和养殖水面用地被简称为“三项农用地”。“三项农用地”属于新的《土地分类》中,农用地二级地类中其他农用地八种三级地类中的三种用地类型。近年来,随着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和农业经营产业化、规模化、现代化的推进,以“三项农用地”为主的养殖用地面积迅速扩大,土地的产出效益也大大提高,已引起各级  相似文献   

11.
按照《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设施农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2]19号)要求,我市从2012年年末开始按新的政策要求审批设施农用地,我们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也有一些建议和想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12.
2010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出台了《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防止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扩大建设用地规模,促进了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但是,近年来,随着新型经营主体的出现和规模化粮食生产的发展,在农村土地管理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粮食规模化生产所必须的粮食晾晒场、存储场、烘干塔、农机农资仓库等配套设施用地未纳入“设施农用地”范围,成为目前管理中的“空白点”;部分地区,特别是平原地区基本农田保护率高,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很难避开基本农田;一些地方以发展设施农业、建设必要的管理和生活用房为名,违法违规占地,甚至有的地方出现大棚房的现象等。需要重点针对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加大支持服务力度与强化规范监管这条主线,进一步明确范围、完善政策、加强管理。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津市农业现代化发展加快,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农业配套设施面积和数量不断增加.但设施农用地管理制度不健全,呈现发展无序的状况.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贯彻落实政策精神,在全面掌握津市设施农用地现状的基础上,加强设施农用地管理,防止滥占乱用土地,促进设施农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国土资源局对津市设施农用地的情况开展了调研,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  相似文献   

14.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进程加快,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向现代农业转型。近年来,鲁山县汇源办事处军王村葡萄种植和葡萄深加工业日趋成型,以绿色食品的生产和加工为特色的经济发展模式走向规模化,促使土地管理部门不断探索规范规模化种植设施农用地的管理模式。一、军王村葡萄种植设施农用地现状鲁山县汇源办事处位于县城东南城乡结合部,人均耕地0.688亩,其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  相似文献   

15.
近日,沁阳市政府印发《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沁阳市设施农用地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设施农业用地进行管理。《办法》所称设施农业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办法》规定,严格控制附属设施用地规模,不得超越以下标准: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进行  相似文献   

16.
答疑解惑?     
《青海国土经略》2014,(3):87-87
正设施农用地界定范围咨询读者询问:根据[2010]155号《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设施农用地范围为: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请问:1、规模化种植经济林(包括果树等)、中药材项目用地,是否属  相似文献   

17.
刘崴 《国土资源》2016,(5):42-43
正目前,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存在的问题也日趋明显。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村土地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旨在完善农村土地政策,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为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近期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文件《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规范和完善设施农用地审批程序,加强管理,强化服务。那  相似文献   

18.
近期,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国土资源厅、农业厅联合出台《关于完善我区设施农用地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保障设施农用地合理需求,规范设施农用地范围及选址,严格设施农用地审核,加强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核心内容?相比以往的政策,《意见》有哪些新的亮点?请看本期政策解读——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传统农业逐步向现代农业转变,尤其是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进程加快,农业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农业设施快速增加,势必要占用大量的农用地。因此,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必须加强和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防止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滥占乱用土地,促进耕地保护和设施农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20.
正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设施属于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等不属于设施农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规模化粮食生产所需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按要求补划。其他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不得超过10!15亩取消设施农用地审核,改为备案制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禁止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或通过分次申报用地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禁止擅自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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