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征地及其所涉及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财产权益保护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给“土地征用”概念正名,科学和合理地界定“公益性”用地和“非公益性”用地范围,并重新确定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当前解决土地征用问题的基本点和关键。提出了实行“征用”和“征购”补偿制度并存的双轨制建议。进行了“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市场化的制度分析。介绍了“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国际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2.
对我国土地征用补偿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的土地征用制度基本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征地补偿标准仍以耕地常年产值为依据,以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为代价来换取城市的发展建设,与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文章在分析遵循公平市场价格原则进行征地补偿的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了改革我国当前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的思路。 相似文献
3.
目前世界上各个国家征地制度中关于征地有三个名词,即土地征用、土地征收和土地征购,我国台湾省一般用“土地征收”,西方一些国家一般用“土地征购”。我国现行征地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很长时间一直用“土地征用”一词,其基本特征是政府的垄断性和低价补偿。其实土地征用的叫法不够严谨,土地征收的表达更为合适。征地是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政府行为,是将农民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被征地者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或消灭,而土地征用中的“用”字只涉及“使用”或“用途”,不能说明所有权的变化。土地征用似乎用于国家征用临时用地… 相似文献
4.
对欠发达地区征地补偿安置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是当前土地管理工作需要重点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按照保障农民的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这是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践 相似文献
5.
首先,对于原来国有城镇土地出让来说,可以通过在不同地区、不同地段和不同用途确定不同的土地权益价格,从而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其次,从土地出让金支出看,它关系到土地出让金在当地政府、被征地农民和用地者之间的合理安排,从而促进土地资源和房地产资源等的合理配置。从公共财政视角看,土地出让金中除拆迁费、土地开发配套费和相关税费之外,有两块应是政府财政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6.
引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实施情况直接关系城乡和谐、保障经济发展、保护土地资源和被征地农民利益和谐。如果一味强调经济发展,过多征收和征用农民集体土地,不妥善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必然带来严重的社会隐患。一味强调限制征地规模和范围,过多限制土地征收和 相似文献
7.
对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包括广西在内的全国各地,农民和涉农系统职工对土地被征用现象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土地征用权失之于宽;二是征地补偿缺乏相对完善的市场机制,补偿费偏低且不能及时足额到位。这些问题一方面导致了资源浪费,另一方面也使得原土地使用者生活质量受到影响,许多失地农民转化为城市贫民,生活出路缺乏足够的保障。因此,改革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土地征用制度已变得日益迫切。笔者试图分析现行土地征用制度下征地补偿标准和征地补偿机理,探寻改革的途径。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各地征地涉及的群众上访事件较多,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对征地补偿有关规定认识上的差异,也有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还有征地补偿制度本身的缺陷。就土地征用补偿的现状分析人手,剖析当前土地征用中的主要矛盾,对完善现行法律框架下的土地征用补偿制度提出几点设想。 相似文献
9.
10.
方城县不断完善征地补偿办法,于日前出台了《方城县县城规划控制区土地征用留地安置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符合留地安置的条件、留地面积的标准,留用地的用途及要求。该办法的出台,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失地后的生产生活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 相似文献
11.
12.
13.
徐宏涛 《资源导刊(河南)》2006,(10)
近几年,国家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土地的征收征用,保证了基础设施和国家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促进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广大农民特别是被征地农民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对于这些被征地农民,采用什么样的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安置他们,使其失地不失业、生活有保障,既是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的根本所在,也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推进. 相似文献
14.
对以往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标准确定方法的反思 一、对于以往征地补偿费用的合理性分析 1、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按照农地收益能力进行确定,实际上是收益还原法的具体运用,地价评估的思路是正确的.目前我国土地价格研究过程中,有人认为,土地征用过程中出现农民利益受到损害的问题,主要是《土地管理法》制定过程中对于土地征用补偿费标准采用"产值"的倍数的计算方法不对.其实,这是一个误会.土地管理法采用"产值"的倍数的计算方法,实际上是把"产值"作为了土地"收益",是依照土地收益还原法来按照原来用途计算土地征用的补偿费用,其研究思路是正确的.至于土地征用补偿费标准是否符合实际,决定于采用的"收益"和"土地收益还原率"是否是反映了被征用土地的经济产出能力,它是实地调查得到的,还是人为赋值的.如果采用的原始数据不正确,无论计算方法如何科学,肯定无法得出正确的结论. 相似文献
15.
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预留部分建设用地进行安置,这是土地征用安置的一条有效途径,在不少地方发挥了其积极作用。它不仅给被征地农民留下了生存发展的空间,而且为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提供了长远的保障。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在预留发展用地的管理中出现了这样的现象: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受眼前利益的驱使或者认为管理预留发展用地麻烦, 相似文献
16.
17.
18.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党中央关于土地管理工作的规定既为我们今后加强土地市场管理指明了方向,又给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19.
2003年绥化市被国家确定为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积极探索适应土地资源配置的征地规律,努力拓宽征地补偿、安置途径,在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用地的同时,合理地保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达到用地单位、被征地集体、被征地农民三满意。他们的主要作法是: 相似文献
20.
一、现行征地制度的缺陷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并给予补偿安置的一种行政行为。而征地中的补偿安置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同时也引发被征地农民上访、信访案居高不下,影响了社会长治久安,也暴露出现行征地制度的缺陷。其中包括:征地范围过宽,为公共利益需要征地的目的性界定不清;征地补偿标准偏低、测算方式有失公平;安置方式单一,难以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政府征地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缺乏一部完整的“土地征收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