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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陆架海底地形图测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大陆架定义在新的海洋法公约中,大陆架被定义为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架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如果大陆的边界超过200海里,则大陆边的外缘应视其地形、地质条件而定。大陆架海底地形图的测绘,即指上述被定义的大陆架范围内的测绘工作。  相似文献   

2.
一、大陆架定义 在新的海洋法公约中,大陆架被定义为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架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如果大陆的边界超过200海里,则大陆  相似文献   

3.
2012年9月16日,外交部宣布,中国政府决定向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东海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目前,国家海洋局已经做好该划界案的相关技术准备工作。《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沿海国的大陆架如从测算领  相似文献   

4.
1994年11月1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公约确立了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并将大陆架的范围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床和底土,包括地质地理上的陆架、陆坡和陆基。国家管辖海域的扩展,进一步加剧了海上划界的争端。据专家估计,全世界至少有376段海上边界存在争议,至1989年约有30%的边界获得解决。有待划定边界在加勒比海地区还有65段,在地中海和黑海地区有37段,在东南大西洋区域约有33段,在印度洋区域约有45段,在西太平洋和中太平洋区域约有43段。海上划界成为  相似文献   

5.
提起“大陆架”,人们可能想到地质地理学中的大陆架。但海洋法中所说的大陆架和地质地理学上的大陆架,是两回事。虽然两者有一定联系,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地质地理学上的大陆架,通常是指从大陆海岸向外自然延伸的坡度平缓的海底区域。它是自然形成的,世界各地大陆架的宽度参差不齐,悬殊很大。例如,西伯利亚海岸的大陆架宽度达800海里,而南美西海岸大陆架  相似文献   

6.
高战朝 《海洋测绘》2003,23(1):62-62
1 大陆架的概念   (1)大陆架的自然定义大陆架是指环绕大陆的浅海地带 ,陆地向海的自然延伸部分。其范围自海岸线 (多指低潮线 )开始以极缓的倾斜达到海底坡度显著增加的陆架坡折处。陆架坡折的水深变化在 2 0~ 5 5 0m之间 ,平均 130m。陆架平均坡度 0°0 7′,平均宽度 75km。大陆架外是倾斜度显著增大的大陆坡和倾斜坡度变小至深海海底的大陆基。大陆架、大陆坡和大陆基三者构成大陆边。大陆边是整个地球的大陆地壳和大洋地壳的一个过渡地带 ,占海洋面积的 2 1% ,蕴藏有丰富的石油和天然区等自然资源。   (2 )国际海洋法中的大陆…  相似文献   

7.
2012年9月16日,外交部宣布,中国政府决定向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东海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目前,国家海洋局已经做好该划界案的相关技术准备工作。  相似文献   

8.
2012年9月16日,外交部表示,我国政府决定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设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提交东海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  相似文献   

9.
地理学上的大陆架是指邻接和围绕大陆领土、坡度平缓的浅海地带。它是陆地的自然延伸并被海水覆盖的部分。它从低潮线起逐渐向外倾斜,平均坡度小于1°,一般深度约200米。从这里再向外倾斜,坡度变得相当陡峭,平均约3—6°,急剧向下,直到坡度明显增大,深达3000米左右的地点为止。这个坡度急转直下的海底区域,称为大陆坡。在大陆坡的底部铺盖着大量沉积物,通常称为大陆基,坡度约1°左右,深达4000—5000米。由此往下便是海  相似文献   

10.
海洋划界新理论新方法与技术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签署以来15个年头过去了。许多沿海国进行了海域划界实践,海洋划界划定的理论与方法有了新的全面发展。纵观历史,国际海洋边界划定目前总趋势是:二维海洋海岸线地理学代替三维海底地质地貌因素,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划界代替单纯大陆架划界,(200海里)距离原则代替自然延伸原则,综合性单一海洋边界代替传统性大  相似文献   

11.
正大陆架也称大陆浅滩,是陆地向海洋的自然延伸,是指环绕大陆的浅海地带。大陆架是地壳运动或海浪冲刷的结果。由于地壳的升降运动使陆地发生下沉,淹没在水下,形成大陆架;海水冲击海岸,产生海蚀平台,淹没在水下,也是可以形成大陆架的。大陆架大部分分布在太平洋西岸、大西洋北部两岸、北冰洋边缘等;其中面积最大的是太平洋,达1015万平方千米。仔细观察会发现,大陆架的面貌与大陆基本上是一样的。随处可见大陆留下的痕迹,就像大陆在水中的倒影一般,大陆上有的丘陵、盆地和沟谷,大陆架上也有;大陆架上面除局部基岩裸露  相似文献   

12.
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是现代海洋法的新制度,全球以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为主要标志的国际海洋新秩序将全面建立。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国可管辖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面积可达300万平方公里。了解周边海洋国家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管理状况,不仅对维护我国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益方面有重要意义,而且对我国的海洋经济发展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3.
<正>自2009年年末始,在频繁冷空气的影响下,我国北海区的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黄海北部及胶州湾出现了严重的冰情。根据国家海洋局提供的1981年以来1月上旬累年冰情资料统计分析显示,历史同期最严重的冰情状况是:辽东湾浮冰最大外缘线62海里,渤海湾浮冰最大外缘线29海里,莱州湾浮冰最大外缘线22海里,黄海北部浮冰最大外缘线19海里。而2010年1月12日辽东湾的浮冰最大外缘线为71海里,1月13日渤海湾的浮冰最大外缘线为23海里,莱州湾的浮冰最大外缘线为26海里,黄海北部的浮冰最大外缘线为22海里。  相似文献   

14.
外大陆架划界面临挑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问题已经成为海洋法领域众人关注的问题。本文介绍了世界沿海国拥有外大陆架的状况,提出了有关技术要求和调查的困难性,指出了世界沿海国外大陆架划界面临着的某些挑战。  相似文献   

15.
当前,200海里外大陆架划界问题已经成为海洋法领域新的热点问题。200海里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定,不仅关系到沿海国的主权权利,同样与各国的经济利益相联系。深海中丰富的矿藏,对于沿海国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国际上要求1999年5月6日之前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并生效的国家,在2009年5月6日之前必须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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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勘测》专项实施方案讨论会在沪召开由地矿部海洋地质办公室召集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及大陆架勘测》专项实施方案讨论会,于1996年4月10日在上海召开。与会的部石海局、广州局、上海局和青岛所等单位就海区勘测的具体实施方案和...  相似文献   

17.
杨威 《海洋世界》2006,(3):38-42
南极大陆——新的开始20海里、15海里、14海里、12海里……距离南极中山站的距离越近,冰雪就越厚,“雪龙”船前行的速度也变得越缓慢。当地时间2005年12月18日凌晨1时15分(北京时间4时15分),在距离中山站12海里的陆源冰区,这艘行驶了12580多千米的万吨巨轮停下了前进的步伐。至  相似文献   

18.
由于我国海特殊的地理位置,与我国相邻和相向的国家从1977年起,先后宣布实行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渔区。翻开地图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夹在我国与邻国中间的海洋就那么大,200海里怎么划?按照邻国的主张,在不能划200海里的水域以中间线为界,而这种先入为主的划法,势必划进我国的大陆架内(大陆架——陆地向海面下自然延伸和缓倾的浅水平台,从低潮线到海底突然变陡处止,国际法上是指邻接一国海岸、但在领海以外的一定区域的海底和底土,沿岸国享有资源主权),将本来属于我们的海洋国土,硬划归他们的属下,这样一划我国要损失120万平方千米的海洋国土。  相似文献   

19.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第1、2款规定,岛屿可以与大陆一样拥有自己的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的12海里领海、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由此,一个弹丸小岛就可以拥有超过其本身面积数十倍甚至数百倍的海域和大陆架,岛屿所属国就享有这里海域中和大陆架上的生物和非生物资源及其他利益。沿海国家为了扩大其管辖范围,加紧了对一些有争议岛屿的舆论宣传和军事争夺,于是一些荒岛便成了“对峙”的热点。本文侧重介绍发生在红海、地中海和日本海的三起争夺岛屿的事件,以引起人们对海洋的关注。  相似文献   

20.
大陆坡脚是大陆边缘的一个重要地形特征,是沿海国扩展其大陆架权利和划定其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基础,也是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审议沿海国划界案时特别关注的重要技术参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76条大陆架制度的制定源于典型的被动大陆边缘。但由于全球大陆边缘的多样性和复杂性,特别是后期构造活动、沉积作用对大陆边缘的改造与影响,海底地形地貌异常复杂多变,导致大陆坡脚的识别非常困难。加上各沿海国为获得最大范围的外大陆架,对大陆坡脚的相关规定进行有利于自己的解释,使得大陆坡脚的确定成了外大陆架划界中一个颇具争议的热点问题。本文基于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科学和技术准则》对大陆坡脚的规定,结合不同类型大陆边缘的地质特征和各沿海国划界实践,对陆坡基部区的确定、坡度变化最大之点的选取以及相反证明规则的适用性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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