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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第一条 为推进农村征收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机制,规范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行为雏护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实行征收土地补偿同地同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
"这是一套环环相扣的,充分保护被征拆对象的合法权益,全面解决目前征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的系统办法." 5月3日,湘潭市国土资源暨征地拆迁工作会上颁发了6个关于征拆的政策性文件,形成了"2+4"文件体系,湘潭市征地拆迁管理处主任陈建良对于这套文件体系如此评价. 据了解,这六个文件分别是《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两个主体文件,和《湘潭市征拆工作目标考核奖惩暂行办法》、《湘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城区违法建设拆除与控制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监督管理的通知》4个配套性文件,文件与文件之间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为湘潭市征地拆迁工作开创新的局面.  相似文献   

3.
引言: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实施情况直接关系城乡和谐、保障经济发展、保护土地资源和被征地农民利益和谐。如果一味强调经济发展,过多征收和征用农民集体土地,不妥善补偿安置被征地农民,必然带来严重的社会隐患。一味强调限制征地规模和范围,过多限制土地征收和  相似文献   

4.
日前,黑龙江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栗战书主持召开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黑龙江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相似文献   

5.
据2004年4月3日《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把征地补偿费用首先用于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将土地管理纳入干部考核等新举措。 该《意见》提出,要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制定全市征地补偿最低标准。严格执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办法,依法实行征地拆迁补偿。改革并逐步完善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政策,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意见》中规定,征地补偿费用应首先用于建立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险。当地政府应将失地农民纳入社会就业渠道统一管理。征用集体土地的…  相似文献   

6.
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处理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日前,《黑龙江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省政府第六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7.
沈抚城际轻轨铁路建设工程涉及区域内集体土地192亩的征收和108户房屋附着物动迁工作。抚顺市国土局顺城分局担负顺城辖区内集体土地征收及地上房屋附着物的动迁作价安置补偿工作。工程用地项目时间紧,征地动迁工作难度大。为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保证工程用地,顺城分局工作人员,以大局为重,主动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加班加点,深入到各住户家中,宣传动迁政策,认真测量土地和地上房屋附着物面积,依法进行作价,与动迁户签订动迁协议,合理安置补偿。  相似文献   

8.
随着城市建设的逐步加快,土地问题已成为发展过程中的关键因素。在建设发展过程中,与群众利益最紧密、矛盾最突出、难度最大的就是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以及安置善后处置问题,也是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地工作的难点。征地工作的好坏,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如何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工作,是当前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相似文献   

9.
2008年之前,绍兴县执行的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要求,以当地被征耕地前三年年产值平均数及人均耕地数两个变量为主要参数,按一定的倍数修订而成的。这种以年产值倍数法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一段时间以来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较好作用。但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因人均耕地、年产值不同而导致的同一个镇范围内,村与村之间征地补偿标准不同的问题日益显现,从而给征地工作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越来越大的压力。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平阴县征地面积不断增加,仅南水北调、济菏高速2个重点项目,征地面积就达608.44 hm2,涉及8个乡(镇)90个村的4万多人。平阴县国土资源局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征地补偿新机制,成功实施了南水北调、济菏高速和平阴工业园区、锦东新区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工作,总面积948 hm2,做到了群众满意、政府满意、用地单位满意。1统一征用统一定价平阴县国土资源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台《平阴县征收征用集体土地补偿办法》,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各业用地全部由县政府统一征用,统一定价,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随着杭州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建设迅速推进,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激增,大量的集体土地房屋被拆迁,拆迁引起的矛盾日趋尖锐。许多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因个别“钉子户”的无理要求而受到阻碍,无法顺利实施。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决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明确取消了“行政强迁”,其后一年多时间内因无司法强制执行政策文件依据,致使集体上房屋拆迁工作更加举步维艰。2012年4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7月12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问题解答》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裁决案件一并纳入执行范围,杭州主城区市的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司法强制执行才有章可依。本文通过对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司法强制执行工作的有益探索,摸索出一条符合杭州特色强制执行“裁执分离”模式。  相似文献   

12.
一、现行征地制度的缺陷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并给予补偿安置的一种行政行为。而征地中的补偿安置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推进,农村集体土地被大量征用,同时也引发被征地农民上访、信访案居高不下,影响了社会长治久安,也暴露出现行征地制度的缺陷。其中包括:征地范围过宽,为公共利益需要征地的目的性界定不清;征地补偿标准偏低、测算方式有失公平;安置方式单一,难以解决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政府征地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缺乏一部完整的“土地征收法”。  相似文献   

13.
周显祥 《国土资源》2005,(12):42-43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争议 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征地补偿标准只是作了原则的规定,且在计补倍数上还有一个浮动值,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进一步细化.按照各省实施《土地管理法》的办法,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时一般都只按照国家标准的下限,造成补偿标准过低.另外,在同一地区土地征收中还会出现同样地类补偿价格却不一致的情况.  相似文献   

14.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开始施行。新《条例》的公布实施,解决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问题,它对房屋征收的原则、征收程序、房屋价值补偿、公众参与、强制拆迁、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与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比,它更注重统筹兼顾、公平补偿、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相似文献   

15.
在2011年新年之初,我们迎来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作为对当下备受诟病的"强制拆迁"的回击,以制约公权力运行,保障私权利实现为原则的《条例》基本完成了我国城市房屋拆迁制度的重大变革。但是,正如人们普遍认识到的,围绕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引发的争议远甚于城市。那么,《条例》出台以后,作为承担了大量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如何解读  相似文献   

16.
方城县不断完善征地补偿办法,于日前出台了《方城县县城规划控制区土地征用留地安置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符合留地安置的条件、留地面积的标准,留用地的用途及要求。该办法的出台,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失地后的生产生活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  相似文献   

17.
近日,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台了《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阳光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部门协调配合、提高征地信息公开透明度、加大阳光征地工作流程的宣传力度、统一阳光征地规范格式等作了规定。《通知》强调,要落实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国土资源部门作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的主管部门要求,做好本部门承担的各项工作,并积极构建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加强配合协调,合力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阳光工程建设。  相似文献   

18.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工业化需要征收大量的集体土地,而建立在城乡土地二元所有制、集体土地的传统种植业用途及长期的以农助工、以乡促城的思维定势基础上的征地制度,征地范围宽泛、补偿标准偏低。由此,产生了很多低价征地、强制征地现象,导致了众多涉地信访,甚至以申请征地补偿标准行政裁决、  相似文献   

19.
一、依法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工作关于对征地方案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相似文献   

20.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行为,它是《宪法》特别授予政府的一项具有强制性的权力。建国以来,我国已形成了从申请用地、选址、审批、专用补偿到安置的一整套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在征地工作中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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