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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是海监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为了提高海洋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文章分析了当前海洋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存在的事实认定不清、法律文书制作不够规范等6个方面的问题,以及存在这些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并从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科学管理3方面探讨了提高海洋行政处罚案件质量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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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是海洋可持续发展的保障。2018年调整组建中国海警局并由其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海上行政执法作为海上维权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和海上安全秩序发挥核心作用。文章基于中国海警首起海洋生态公益诉讼案,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视角出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警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为理论依据,分析中国海警海上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及困境,提出进一步发展海上行政执法工作的对策,包括优化海上行政处罚快速办理程序、规范行使海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完善海上执法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提高科技管海能力以及加强区域合作,以期促进中国海警行政执法向高效率、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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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并施行的《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融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规定,在立法、程序及监督3个方面有较大变化,这3个方面的变化转变了农业行政执法的理念,改善了执法部门之间的工作格局。文章通过分析修订并实施《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重要性,结合《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主要变化,讨论《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对渔政执法的积极影响,最后结合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渔政执法现状,提出《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实施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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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我国海洋领域的法律实践,促进海域使用管理的不断发展,文章分析"恢复海域原状"的法学理论、执法难题和解决路径。研究结果表明:"恢复原状"是我国法律确定的行政强制执行方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对"恢复海域原状"有明确规定,主要目的是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加强海域使用管理力度,进而保护国家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恢复海域原状"属于行政处罚,而非行政命令;目前"恢复海域原状"存在认知分歧、执行困难和成本较高等执法难题,亟须完善法律依据、健全执法机制和加强海洋环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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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行政执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是海洋执法机构为实现其海洋管理职能,以海洋行政执法机构的名义作出的产生行政法律后果的具体行政行为。从内容上讲可分为:海洋行政检查、海洋行政决定海洋行政处罚和海洋行政强制执行三个方面。一、海洋行政检查海洋执法机构为实现其管理职能、依法对管理相对人是否遵守有关海洋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进行的单方强制性了解的行政行为称作海洋行政检查。是实施海洋行政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行政执法起始步骤。研究并把握海洋行政检查的特点、内容及规范等事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海洋行政检查的目的在于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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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行政处罚是海洋行政执法行为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是海洋行政管理活动中应用十分广泛和十分重要的一种手段。1996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最基本的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作了具体规定,为海洋行政机关和公务人员规范海洋行政权力的实施,更好地保障海洋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海洋开发秩序,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一、海洋行政处罚的概念海洋行政处罚,是指海洋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海洋法律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海洋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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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案卷,是按照法定的程序,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反映执法全过程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一份好的案卷,体现了其内容和形式的完整结合,它真实、准确地反映行政处罚活动的客观情况,齐全、完整地记录行政处罚活动的全过程,成为行政执法公正合理的凭证和考核执法水平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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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政策法规处 《海洋开发与管理》2003,20(4):62-64
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是市政府主管海洋事务和水产行政的职能部门,肩负着贯彻执行海洋与渔业法律法规的重任。长期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法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在加强海洋与渔业立法、法制宣传教育、执法监督等法制建设工作中做出了一定成绩。2002年,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被评为全省法制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制工作先进集体。立法调研报告获全市法制工作优秀调研成果三等奖,行政审批改革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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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政权力中最独特的一部分.在渔业行政执法过程中,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决定不仅要合法,还应适当、适度.法律、法规在规定法律责任时具有普遍性,一般只能规定一个合适的处罚幅度,而不作罚种和数额的限定,由执法机关在法定的框架内根据实际情况和具体情节来作出具体案件的处罚选择和处罚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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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国海监第二支队管辖范围是渤海湾、莱州湾和山海关至北隍城连线以南的渤海中南部海区及河北、天津沿岸区域。海上油田20余个,采油、钻井、测试、生活平台、储油装置及人工岛80余座;海洋倾倒区8个;海洋生态监控区域2个;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2个;涉海经济开发热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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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于“国家海洋局要把工作重点放在规划、立法和管理上”的重要批示,国家组织力量先后进行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和《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制定工作。2002年8月22日,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同年9月4日,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家海洋局发布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03年5月9日,国务院批准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和国家海洋局组织制定的《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全国海洋功能区划》和《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的颁布,是我国海洋事业发展里程碑的两件大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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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法》)生效以来,随着执法活动的逐步开展与深入,如何正确理解《海域法》的内容,准确适用《海域法》的具体条款,则成为困扰海洋管理部门与执法部门的一个问题。例如:《海域法》第42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非法占用海域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罚款;对未经批准或者骗取批准,进行围海,填海活动的,并处非法占用海域期间内该海域面积应缴纳的海域使用金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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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法》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并于2002年1月起开始实施,《海域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海洋管理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值此《海域法》颁布五周年之际,本刊将连续三期开设专栏集中报道海域管理工作的成效,广泛普及海域管理法律知识,推动物权立法工作,引导全社会依法用海,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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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已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这部法律的出台,是全国海洋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企盼已久的一件大喜事,它确立了我国海域使用管理的基本制度,标志着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制化建设实现了重大突破,揭开了新世纪我国海洋综合管理新的篇章,我们对此表示热烈祝贺。青岛是我国重要的沿海城市,海岸线长870km,有69个岛屿和49处海湾,管理海域1.38万km2,比陆地面积大三分之一,海洋资源十分丰富。近年来,青岛市按照国家海洋局的部署,坚持依法管海,依法兴海,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海域使用管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