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为适应国际海洋事务发展形势,促进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海底区域活动,文章通过分析国际海底区域活动与其他海洋开发利用活动的内涵、范围适用、支配原则和理论依据等,提出二者产生冲突的原因,并探讨协调途径。研究结果表明:国际海底区域活动与其他海洋开发利用活动产生冲突的本质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与公海自由原则适用的冲突;公海自由原则不适用于国际海底区域;协调国际海底区域活动与其他海洋开发利用活动的核心是坚持国际海底区域的人类共同继承财产原则,发挥国际海底管理局职能,促进国际合作,相关国际组织和国际海底区域组织建立沟通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国际和国内的立法和技术规范。 相似文献
2.
3.
4.
海洋服务业已成为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十三五"时期是辽宁省海洋经济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期,要求培育新动能、发展新模式。因此,培育海洋服务新业态对辽宁省海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针对辽宁海洋服务业发展滞后,规模偏小、区域发展不平衡,同质化严重、科技含量低,层次相对低下、与其他产业融合不足,资源整合较差等问题,提出培育海洋服务新业态重要路径为:积极发展四大产业,提高经济规模总量;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形成错位发展;提高科技含量,提升海洋服务业层次;促进海洋服务业与其他行业融合协调,提升资源整合度。法律保障措施为:完善法规体系、严格项目审批、提高执法水平、健全应急管理。 相似文献
5.
为系统梳理相关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历史和发展情况,推动我国进一步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依法解决海洋争端,文章基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介绍群岛制度的谈判历史和发展趋势,并提出对我国群岛制度建设的启示。研究结果表明:对群岛问题的实质性讨论和群岛制度的初步形成始于联合国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历经谈判和博弈,群岛国和群岛基线等内容被《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确定;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群岛国和非群岛国多通过国内立法行使和充实其群岛权利,推动群岛制度的发展,其中大洋群岛的权利是重要领域和趋势;我国应在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前提下加强研究,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及其规则制定,在充分考量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国内立法,构建群岛制度。 相似文献
6.
为保障我国海岸带可持续发展和海洋强国建设,文章在概述海岸带及其特点的基础上,分析我国海岸带的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成因,总结国外海岸带生态环境法律保护的经验,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海岸带是陆地和海洋相互作用的交界区域,资源极其丰富,但具有生态环境脆弱性;我国海岸带面临环境污染、资源破坏和灾害频发等问题,主要原因为人类活动高度密集、法律体系不完善、行政管理缺乏规划、执法机制不健全;根据美国、韩国和欧盟海岸带生态环境法律保护的经验,我国应构建并完善海岸带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建立陆海统筹综合管理机制、建立高效的海岸带执法机制以及提高公众参与度。 相似文献
7.
8.
在渔业行政执法活动中,当场处罚是渔业执法机关行使制裁权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对于渔业执法当场处罚制度的理解和认识尚存争议。文章在明确当场处罚的含义、原则和种类的基础上,分析渔业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及相关程序的规定。并进一步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相关涉渔执法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有关当场处罚的问题,分析渔业执法当场处罚制度与实践需求不匹配的情形与原因,最后对于发现的问题提出完善证据制度、明确法定依据、明确当场处罚的执法人数、明确渔业当场处罚的标准、完善渔业当场处罚的监督体系等建议。 相似文献
9.
10.
为保障我国海上维权执法行动的顺利开展,解决海警船法律属性的争议问题,文章分析机构改革背景下中国海警船的法律属性。研究结果表明:政府船舶和军舰分别具有明确定义且被明确区分,中国海警船属于军舰的观点依据不充分;中国海警队伍虽由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但其权力来源、执法依据和职能任务不符合军队性质,中国海警船具有政府船舶的性质;中国海警船在性能、装备和指挥官设置等方面与军舰有明显不同,且不具备海上作战经验和能力,因此不属于军舰;中国海警船执行海上维权执法任务不应被视为动用武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