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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产业聚集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一项系统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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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是指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统筹规划,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社会投入资金,对农村田、水、路、林、村、房等采取综合整治措施,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村容村貌,推动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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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港口抽黄灌区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初显成效。分析、总结农业综合开发渭南市港口抽黄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实施中的建设与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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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整治,就是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田、水、路、林、村、房综合整治。主要实现方式:一是开展农田整治。对农用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在新增加耕地的同时,做到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建成集高效农业、节水农业、循环农业和集约化农业为一体的高标准农田,为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二是推进村落整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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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用10年时间,对全市1825个行政村、53万亩农村建设用地及周围农用地全面进行综合整治。通过综合整治,置换出15万亩建设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建设旱能浇、涝能排、路相通、渠相连的标准农田,提升农业生产条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日前,焦作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意见正式出炉,对该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统一规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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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是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抓手和新的平台,是解决建设用地指标的有效途径,是一项“政府得民心、投入得利润、农民得实惠”的民生工程。土地整治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含土地指标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复垦费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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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的需求,从自然条件、管理制度构建了建设用地、耕地适宜性评价的禁止性指标和限制性指标。评价中,首先定性分析区域内具体指标对农业、建设等不同功能的限制性,对生态极重要或极敏感区、水域等禁止性指标"一票否决",然后设定不同的指标等级分值、权重,进行综合打分,限制性指标以分值(0~100,分数越高,表示限制性越低,适宜性越高)和权重对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进行限制。结合生态重要性和敏感性评价,以GIS技术为基础,比较同一地块生态、农业、建设适宜性等级,按三者中等级最高的确定空间类型,如果适宜性等级相同,则根据地块的具体资源环境属性、土地利用现状确定空间类型,结合生态系统完整性、农业现代化需求等调整优化生态、农业、建设三类空间。以湖南省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划分建设开发空间20.22%,农业开发空间30.3%,生态保护空间49.4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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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新密市被确定为河南省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市)。该市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机遇,以统筹城乡一体化、推动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立足点,将土地综合整治与煤矿沉陷区群众安置相结合,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保障建设用地相结合,将实施土地开发复垦与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相结合,积极探索盘活土地资源、集约节约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路子,取得了显著成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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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进一步界定设施农用地范围。设旋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以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按非农建设用地管理。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设施农用地具体分为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和相关的附属设施用地。二、区分情况分类管理。一是明确设施农用地管理方式。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按农用地管理。兴建农业设施占用农用地的,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经营者负责复耕。二是合理控制附属设施用地规模。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5%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进行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3%以内,最多不超过20亩;规模化畜禽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其中,规模化养牛、养羊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比例控制在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亩;水产养殖的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7%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亩。三是引导设施农业用地合理选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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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整理是指运用财政专项资金,对农村宣农未利用土地、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行为。既是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施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措施和手段,也是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新路子。众所周知,我国人多地少,保障建设用地需求与保护粮食生产安全的矛盾十分尖锐,这种矛盾在贫困地区尤为突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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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的土地退化已经成为制约吉林西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障碍。生态 经济 社会复合系统结构失调、功能减弱是导致土地退化的根本原因,是自然因素、经济因素和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综合治理本区的生态环境是防治土地退化的前提,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合理安排农、林、牧用地比例;集约化利用耕地,加大投入,重点提高中低产田的生产能力;大力开发农村替代能源,解决烧柴问题;加强管理,恢复草原生态,提高牧业的经济效益;控制人口增长速度,提高人口质量;加强法制,用经济手段保障土地质量;使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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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以来,义县国土资源局坚持以节约集约用地为主线,开拓用地保障新途径。全力保障基础设施、民生工程、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一是用好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全部用在牵动义县发展的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上。二是房地产开发和廉租房用地千方百计利用原集体建设用地(城中村改造)和老城区国有建设用地。将城中村13公顷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和廉租房建设。三是利用荒山、荒滩上项目,面积达8.7公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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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系统分析武汉市地质环境背景和主要地质环境问题的基础上,探讨了国土规划和地质环境的相互作用关系,进而构建了武汉市地质环境综合评价与区划的思路和流程,包括:以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为基础的规划管制属性分类,将武汉市划分为"保护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以不同功能用地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的功能区划,进一步将"适建区"划分为居住用地区、工业仓储区和农业种植区;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地质环境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的地下空间开发区划,并按照一定的功能区划原则,对武汉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进行了区划。论文以武汉市为例,提出了大型城市地质环境综合评价与区划方法体系,其结果对该区用地规划与调整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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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使用地需求与供给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用地的“瓶颈”效应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的趋势未得到有效扭转。在此现实背景下,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村住房改造、社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人口和村庄集聚,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调整、改造、综合治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等土地整治政策,成为破解建设用地保障难题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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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市县是落实主体功能区划的基本单元,市县级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可为国土资源与空间更精细化的管理提供有效支撑。本研究从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两个方面构建了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对宜昌市农业生产适宜性及城镇建设适宜性进行了评价,划分出适宜、较适宜、一般适宜、较不适宜和不适宜5类区域。结果表明宜昌市适宜开展农业生产的土地面积为3412 km2,不适宜土地面积为7143 km2;适宜进行城镇建设的土地面积为748 km2,不适宜土地面积为14679 km2。农业生产和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结果均呈现出典型的区域特征,适宜区主要分布在东部的平原区,区域整体的国土空间开发条件好;不适宜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山区,区域整体的国土空间开发难度大。适宜性评价结果与规划数据有部分出入,与土地利用现状相差不大,农业生产适宜等级的土地面积比耕地保有量红线面积多132 km2,分布于农业生产适宜和较适宜区的现状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73.98%;城镇建设适宜等级的土地面积比建设用地底线面积少611 km2,分布于城镇建设适宜和较适宜区的现状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7.99%。将评价结果叠加在谷歌卫星图上,在空间上观察是否与土地现状一致,结果表明农业生产适宜区的评价结果准确率达100%,不适宜区的准确率为93%;城镇建设适宜区和不适宜区评价结果准确率达100%。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