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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较早实施了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经过10年的探索和实践,已形成了自己的制度模式和运行机制,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借鉴意义;同时,存在的问题也具有很强的代表性。通过对济南市开展土地收购储备的回顾和探究,总结经验教训,并展开深入的思考,使该项制度在土地集约利用和城市化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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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三门峡市土地开发储备整理中心分别与陕县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成功收购了位于三门峡高铁南站北、迎宾大道东西两侧总计1133亩土地,这也是三门峡市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以来一次性储备土地面积最大的一宗国有土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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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来,济南市地矿局积极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出台了地方法规《济南市矿产资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及其配套政府规章,健全了地矿法规,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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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梁山县国土资源局健全完善了土地收购储备机制,加强了土地收购储备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土地收储融资机制,实现了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全面垄断。对全县47宗国有存量土地进行了调查摸底、收集资料、档案整理,以县政府的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存量土地资产管理的意见》(梁政发[2009]18号),印发了《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度城区国有存量土地收储及供地计划的通知》(梁政发[2009]24号),启动了城中村改造及旧城区改造工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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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是经焦作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隶属于焦作市国土资源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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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土地是指地方政府依法取得储备以备供应的土地。储备土地的方式一般为收回、收购、优先购买、征收、征用等。完成土地收储后,由政府的土地储备机构掌握,地方政府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土地市场需求状况,按照土地供应计划适时供应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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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国土资源部门着重在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方面做文章,使有限的城市土地资源发挥最大效益,进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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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东明县多措并举、精心规划,深入开展土地整理,集约节约用地,大力提高国土资源利用率。2007年,该县共投资1.5亿元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14个,开发整理土地0.8万hm^2,新增耕地600hm^2,确保了东明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此外,该县还加大土地收储力度,目前已收购储备土地8宗,面积47余公顷,为全县工农业发展提供了较充足的土地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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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实施环境综合整活动以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长清分局从土地开发整理、破损山体治理、执法监察3个方面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履行国土资源管理职责,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对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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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图审查性质的认识我国施工图审查制度建立和施行的法规依据是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和原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建设[2000]4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2013年4月修订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上述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含了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下列实质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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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济南市西客站片区工程建设工作,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槐荫分局成立了西客站片区工程建设工作小组,3个工作组的成员主动放弃春节假日,全力投入到西客站片区的土地调查摸底工作中,为春节后西客站片区工程建设征地工作的顺利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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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建立城市土地储备制度的背景
1992年底到1993年初,我国大城市中出现第一次房地产开发热潮,城市中大量土地闲置,资金周转不灵,耕地数量大幅度下降。为了实现中国经济成功软着陆,经济运行趋向平稳,1996年8月,在上海建立了我国第一家土地储备机构——上海土地发展中心,从此拉开了我国土地储备制度实施的序幕。2001年4月3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政府试行收购储备制度”。自此,土地储备工作在全国迅速展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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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市场石油、铁矿石、稀有金属价格大起大落,一个关键词“矿产资源战略储备”频频出现。矿产资源战略储备是指为保障国家安全(包括国防安全和经济安全)及在国际上保持独立自主地位,由国家实施对具有较强供应脆弱性的战略矿产和急需矿产进行的储备。目前,美国、日本、法国、德国、瑞典、瑞士、挪威、芬兰、英国、韩国等10个国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制度。相信美国、日本的实例能够给我们以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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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2007年3月份,某市土地储备中心以其收购的储备土地,向该市土地登记中心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并希望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提供了以下材料:(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二)地籍测量成果;(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四)土地储备机构和银行签订的贷款意向书;(五)市政府同意收购土地的批准文件;(六)原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注销证明文件;(七)房管部门注销《房屋所有权证》的证明文件;(八)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