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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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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市县动态     
《浙江国土资源》2012,(11):60-64
富阳市出台农村村民建房管理新政策破解农民建房难题为破解"建房难"问题,日前,富阳市出台了《关于富阳市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对农村村民建房的审批单位、顺序、房屋面积都给予重新定义。一是乡镇  相似文献   

2.
为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规范审批程序,切实方便群众,玉环县国土资源局出台“三改”方案。一改流程。以便捷高效为目的,把原先较为繁多的申报流程“化繁为简”,解决了以往国土所受理建房申请后多次往返于全程代理室窗口与建房户、村委会、乡镇之间的问题,并使办事承诺起止时间更为准确。二改表格。以全面真实为原则,对《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请表》、《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报表》进行了修改,并严格要求经办人员对表格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修改并启用了新的《农村村民建房用地批准书》。  相似文献   

3.
近日,文登市出台了《文登市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办法》。《办法》本着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原则,引导村民集中建房。《办法》要求,农民申请新建、扩建住宅用地,申请人及户内人口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设住宅分户的,因实施村庄集镇规划或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等原因需要搬迁的,城镇居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农村确无住房的,外来人口在本村落户、持有户口迁移证明的。《办法》同时规定,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按照城市规划集中统一兴建村民住宅小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提倡有条件的村,为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统一建设一楼多户的住宅楼。要结合旧村改造,充分利用老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山坡荒地建设住宅。  相似文献   

4.
正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疏堵结合采取措施,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触碰了耕地保护红线,威胁国家粮食安全。同时,还存在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不平衡、使用要求不明  相似文献   

5.
<正>浙江省云和县白龙山街道三门村村民陈章富从街道办事处干部手中接过了占地140平方米(拆旧建新)建房审批手续。从村委会上报交到街道办事处,仅用了7个工作日,就办完了审批手续。成为新政出台后,全县第一个拿到批文的农民。所谓的新政,是指4月8日颁布实施的《云和县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管理试行办法》。云和县2006年,出台过《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管理试行办法》,时隔八年,再次推出新政,意义何在?今昔之比,又有哪些进步?  相似文献   

6.
近日,玉环县以县政府第41号令的形式,发布实施《玉环县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力推进该县农村私人建房难题的破解进程。与以往的村民建房审批政策相比,该《管理办法》更加规范,给予村民建房的政策也更加优惠,主要解决了该县农村私人建房中的两大难题。  相似文献   

7.
《玉环县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新《管理办法》)于2005年2月1日开始试行的,该《管理办法》与以往的私人建房管理办法最大的不同是:鼓励农村村民在规划小区内建造公寓式(套房)住宅,并明确规定各户以人口数量决定建房的条件试行短短的十个月内,新的《管理办法》所鼓励的公寓式(套房)住宅供地方式已经为玉环节约了1.06公顷土地,这对于土地供需严重不平衡的玉环来说不能不算是一种集约利用土地的好途径。随着新《管理办法》的宣传范围扩大,村民对新《管理办法》认识不断提高,相信在今后的审批中农村村民公寓式(套房)住宅的用地审批占总的新建农村宅基地比例将再提高,并可能成为农村村民用地审批的最主要途径,持之以恒,玉环的住宅用地集约利用率将有更大的提高  相似文献   

8.
近日,桐庐县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细则》,规定农村建房实行挂牌施工,张榜公示批准用地面积、原宅基地处理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巩固“三改一拆”和“一户多宅”清理整治成果。《细则》强调了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宅基地管理职责,要求严格落实村民建房挂牌施工制度,张榜公示内容包括审批户主、家庭成员、原有宅基地处理情况、建房批准位置、占地面积、建造层次、承建工匠、批准时间和有效期限等。  相似文献   

9.
正近年来,江西省新建县把农民建房管理作为事关农业农村发展的大事来抓,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规范农民建房管理。一是健全管理制度机制。新建县委、县政府制定下发了《新建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成立了县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并  相似文献   

10.
信息视点     
正两部门联合发文:疏堵结合遏制农村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近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疏堵结合采取措施,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房行为。近年来,一些地方农村未经批准违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且呈蔓延势头,尤其是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触碰  相似文献   

11.
正2020年11月27日,广西自然资源厅、广西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我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广西分类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随后,有部分媒体解读称"广西的农村不得新建单家独院式住宅"。对此,广西自然资源厅回应,"不得新建单家独院式住宅"的范围仅针对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如城中村等),并不包括城镇以外的农村地区。一、《通知》出台的背景当前,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突出,  相似文献   

12.
为扩大农村消费、拉动内需以及进一步保护好耕地,规范农村建房,防止出现“空壳村”,兴安县于4月份制定出台了《兴安县农村村民建房奖励办法》,对农村不占用耕地建房的村民最高奖励8000元。  相似文献   

13.
日前,《桂林市市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出台,这对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秩序、维护农村村民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作用。《办法》规定,城市规划范围内农民住宅建设应坚持统一规划、集中建设、整村改造、统筹推进的原则,其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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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陕西省留坝县国土资源局采取3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村民建房用地管理。一是严格审查标准,明确了"四个不批"。即:选址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其他行业规划的一律不批;所有建房尽可能纳入陕南移民搬迁安置范围,除原宅翻建以外的原则上一律不批;不符合"一户一宅"要求,或者超面积的一律不批;不是本村村民或分户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一律不批。  相似文献   

15.
2007年5月8目,《禹城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公布施行。至此,禹城市农村村民使用宅基地有了新“指南”。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正确引导农村居民集约节约用地,依法用地,推动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步入法制化和规范化发展轨道,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鲁政发[2001]89号)文件精神,参照《德州市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德政办发[2006]21号),结合禹城实际,禹城市制定出台了《禹城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填补了该市多年来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空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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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宅基地事关广大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村长久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好农民建房管理工作意义重大。嘉兴市秀洲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自2014年浙江省政府部署开展"规范宅基地管理破解农民建房难"专项行动以来,将该项工作列入全区十大民生实事工程首位,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破解农民建房难题。该区相继出台《秀洲区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建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农户申请、村管审查、镇管审批、区管转用"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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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视点     
正浙江:多管齐下遏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近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出《关于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托"三改一拆"治违拆违防控平台和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及基层治理网格的作用,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日常巡查、举报线索、信访舆情分析等多种手段,及时发现新增乱占耕地违法建房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惩处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通知》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对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强占多占耕地违法建房、在流转买卖的耕地上违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巧立名目占用耕地违法建房、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违法建房,以及非法出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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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农民建房审批作为一件涉及农村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几乎每年的人大、政协提议案中都有谈到农民建房难问题。多年来,在群众的强烈反映下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农民建房程序审批虽然逐步得到简化,政府部门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也逐年提高,但对部分农民而言,农民建房仍然困难。一、审批流程大部分农民可能一辈子就建一幢新房,也意味着他们一辈子就只经历一次农房审批。那么,我们有必要站在准备审批建房的农民角度来分析,到底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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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细致”上做文章,实现涉土事项办理与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无缝”对接。制定《青田县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涉土事项办理工作须知》发放至各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细化农村私人建房规划和用地审批、设施农用地审批、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等事项办理流程,明确代办人员应收取的材料。  相似文献   

20.
正2014年以来,针对农村宅基地未批先建情况普遍、审批程序复杂、农民主动申请积极性不高等问题,广西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立足实际,多措并举,加快推进宅基地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审批权限下放,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模式新模式。该局草拟了《委托行使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职能协议书》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专用章管理制度》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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