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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75 毫秒
1.
<正>问:我局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过程中遇到以下几个问题,望您在百忙中给予解答指导:一、正在施工的违法占地行为(如建好地基或建好了墙体没有封顶),国土部门可否组织人员强行拆除?强行拆除是否可解释为强行制止?有何风险?二、国土资源部门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法院已受理,未能强制执行,但政府要求国土资源部门拆除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在法院没有下达强制执行裁决书的情况下,国土资源部门能否拆除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是否有法律依据?对国土部门有何风险?  相似文献   

2.
案例某县国土资源局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拆除一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建筑物案件,法院审查国土资源局移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后,向该局下发行政裁定:"准予执行,由申请执行人组织实施。"县国土部门认为法院行政裁定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国土部门没有强制拆除权,无法实施强制拆除。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由法院组织拆除。  相似文献   

3.
<正>多年来,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处置,各地普遍采用两种主要方式:一是依法拆除。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二是补办手续。主要依据的是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土地管理法》没有赋予土地主管部门行政强制执行权,对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需要依法拆除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长期以来,由于强制执行矛盾多、难度大,而且随着非诉行政案件大量增加,基层法院执行力量不足,一些基层法院对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  相似文献   

4.
<正>当前,拆违工作之所以存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难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对《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的理解和执行出现了偏差——如何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一直都是困扰国土执法人员的一道难题。实践中,存在法院拒绝受理国土部门拆违申请,导致案件无法结案的情况,部分国土执法人员还因未能拆除地上建筑物而受到检察机关的追究。之所以会出现这些情况,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在理解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时出现了偏差。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针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专项请示作出《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以下称《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就此进行了解读。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批复》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解决目前违法建筑强制拆除领域的法律理解分歧  相似文献   

6.
正案例某县国土资源局在巡查时,发现王某正在进行违法占地行为,工作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王某在法定期限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土地原貌,但是王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执行,也没有提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随后,该县国土资源局对王某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组卷立案,并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作出了"准予强制拆除被申请人王  相似文献   

7.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法律依据大多来源于《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授权,但这些法律法规都没有赋予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强制执行权,这也就直接导致了“查处难”、“执行难”等问题的存在。而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措施权力做了严格的制约和规范,重点解决的是“乱强制”问题。法律与实际的接轨,执行难问题越发显现。那么,在《行政强制法》施行后,我们能否换一个角度去思考执法监察执行问题,在《行政强制法》等现有法律框架内找到一条符合自身特点的执法监察路径,扭转执行难的困境呢?  相似文献   

8.
正近期,镇平县政府组织开展了全县违法占地违法矿产开采卫片执法综合整治行动,有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政府联合执法,对违法占地违法开采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违法占地违法开采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违法矿产企业的采矿设施、非法建筑物进行强制拆除。6月8日上午,镇平县政府组织老庄镇政府和国土资源局、电业局、公安局等部门的100余名执法人员,动用大型挖掘破拆设备,对老庄镇花岗岩矿区违法开采行为进行集中执法和强制拆除。当天上午,共对4家违法开采矿山依法进行取缔,拆  相似文献   

9.
<正>10月23日,鹿邑县政府统一组织,县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公安局及有关乡镇政府等多个部门联合执法,集中开展强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行动,有效遏制了违法占地建设蔓延势头。此次集中强制拆除行动,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李帮儒统一指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执法车辆30余辆,动用挖掘机、铲车等大型拆除机械2台,对赵村乡、穆店乡、太清宫镇5处违法占地建筑进行了集中强制拆除,拆除违法占地建筑面积8000多平方米、围墙700多米,退还  相似文献   

10.
<正>"五一"前夕,南乐县城关镇政府牵头,与南乐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城关国土资源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组成执法队,出动四台推土机和挖掘机,对城关镇北坟村一所违法占地的驾校进行强制拆除,拆除违法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事情还得从今年年初说起。城关  相似文献   

11.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国土部门在执法实践中,就《催告执行通知书》的送达日期界  相似文献   

12.
图片报道     
正4月8日,由商水县平店乡党委牵头,组织国土资源所、供电所、派出所和全体机关干部职工80余人,配合县国土资源局监察执法大队、规划局监察执法大队80余人,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雒庄村、文寨村、广投庄村、王老村等5处违法占地建驾校进行了强制拆除,共拆除3000余平方米练车场及230余平方米附属违法建筑物。  相似文献   

13.
近日,镇平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联合县公安局依法对位于晁陂镇街北村违法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同时公安机关依法对阻挠、殴打执法人员的王某等3人处以刑事拘留。  相似文献   

14.
2002年4月1日,随着"轰"的一声巨响,新密市牛店镇石匠窑村村委会新建的三层办公楼被夷为平地.此次爆破,是郑州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要求,申请中级人民法院对违法占地行为实施强制拆除的一次行动,也是我市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的宣战书.  相似文献   

15.
"因为你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违法事实,我们给你下达《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一是没收你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工具;二是处以你非法占地每平方米18元的罚款。如有异议,你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起诉,否则,我们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16.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土地非诉行政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主要有四种情形:1是罚款;2是责令退还土地;3是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4是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相似文献   

17.
2012年12月19日上午,伊川县国土资源局联合彭婆镇人民政府,与土地监察大队、彭婆镇禁建队、彭婆国土资源所组成联合执法组,依法对彭婆镇槐庄、杨门和东牛庄3个行政村的6处违法占地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1500平方米。彭婆国土资源所在巡查中发现后,对这6处违法建筑户主下达《责令违法行为停工通知书》,责令其停止施工,自行拆除违法建筑。但是违法占地建房者无视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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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1日,随着“轰”的一声巨响,新密市牛店镇石匠窑村村委会新建的三层办公楼被夷为平地。此次爆破,是郑州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要求,申请中级人民法院对违法占地行为实施强制拆除的一次行动,也是我市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行为的宣战书。 2000年8月初,我局信访办接到石匠窑村村民的举报信,经多次反复了解情况,对其真实性进行了核实,认为村委会如此大胆公开践踏《土地管理法》,是对国家基本国策的公然挑战,影响极坏。这个三层楼树在那里,是以后违法占地的“榜样”。对此,我信访办人员高度重视,将此上访情…  相似文献   

19.
潘辉 《国土资源》2007,(7):37-38
根据《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规定,国土资源执法存在四种类型的责令行为,即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  相似文献   

20.
4月16日下午,汝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陶营国土资源所密切配合,依法对陶营乡汝安公路边两处违法占地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达1444平方米。该两处违法建筑,一处位于汝安路加油站后面,以加油站做掩护,占地1344平方米,没有办理任何用地手续,计划建驾校临时停车场;另一处违法建筑与加油站相隔不到1000米,占地100余平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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