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1.
12.
我国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两个综合性规划在整合规划对象、衔接其他部门规划、微观管制和公共参与等方面存在不足.本文通过深入分析与探讨发现,土地产权认识不到位、微观土地利用分区体系缺位,以及缺乏法律层面的公共参与保障机制是造成目前我国综合性规划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结合当前我国政府倾向于整合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多规合一”的战略,提出必须从土地产权的角度看待综合性空间规划的优化问题,同时建立微观土地利用分区管制体系,实现宏观管制策略与微观用地行为的结合.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确立公共参与的法律地位,实现公共政策的社会化监督. 相似文献
13.
为降低耕地破碎化程度、便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该文基于2001、2009、2017年3期多时相Landsat系列数据提取农作物种植信息,构建农作物种植景观破碎度评价模型,采用景观指数法、熵值法等对研究区5种农作物种植景观及破碎度时空变化进行分析.结果 显示:夏玉米单种面积最多,冬小麦-夏玉米复种面积次之,冬小麦-大白菜复种面积最小;并呈现出以县城为中心单种大白菜-外围单种夏玉米或冬小麦-小玉米复种的分布特征.研究期间种植破碎度以夏玉米单种破碎度最大,分值保持在0.56以上;破碎度平均值为0.4694,总体处于中低偏下水平,但仍存在破碎化程度较高区域,耕地集中连片程度有待提高.建议调整高破碎度区域种植类型和结构,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对低中破碎度区域加强耕地生产规模化管理. 相似文献
14.
北京山区建设用地扩展空间分异分析 总被引:21,自引:3,他引:18
根据目前描述建设用地扩展空间分异所用各种指数,结合山区扩展实际情况,提出了扩展程度指数的概念。并基于土地利用详查和变更数据,测算了19931996,19961999,19992002三个不同阶段山区建设用地的扩展变化率、扩展强度和扩展程度等指数,分析了北京山区不同类型建设用地的扩展特征及其空间差异。结果表明:20世纪90年代以来,北京山区的建设用地发生了剧烈变化,建设用地扩展程度逐年增强,郊区城市化正向远郊区扩散。山区尚处于城市化的初级阶段,建设用地扩展存在不规则性,区域差异明显。扩展变化率、扩展强度和扩展程度等指数的结合使用更全面准确地描述了山区建设用地扩展及其空间分异状况。 相似文献
15.
16.
17.
该研究在山东省东营市各县区共选取11个村庄,调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界定及其成员身份认定问题。调研结果显示东营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转为基层公共管理组织致使原有经济职能消失。集体土地所有权均确权登记在村委会一级,但部分村庄的村民小组依然保留土地及其收益的支配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认定较多依赖于集体经济组织自我认定,缺乏明确的法律政策依据。当前东营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在的各种问题主要源于计划经济时期行政管理、生产经营和土地产权制度一体化管理模式。今后应在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的基础上,利用现代企业制度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转移,并完善内部成员的准入退出机制。 相似文献
18.
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综合修正与测算——以北京市平谷区为例 总被引:26,自引:1,他引:25
准确测算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耕地潜力是科学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的重要前提.本研究针对当前普遍使用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法存在计算简单、测算结果偏离实际等问题,以北京市平谷区为例,统筹考虑农村居民点整理的自然适宜性、生态安全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可接受性和规划导向性5 个方面的因素,建立了潜力逐级修正的测算模型.测算模型的相关修正系数利用农用地分等方法、生态用地一票否决制、经济社会指标评价以及概念赋值等方法设定.研究表明,平谷区各乡镇自然适宜性修正系数为0.4757~0.8628,生态安全性修正系数为0.3004~0.8852,经济可行性修正系数为0.3943~0.8939,社会可接受性修正系数为0.4643~0.8165,规划导向性修正系数为0.2877~0.8858,生态安全性和规划导向性因素对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影响的区域差异较其他3 个方面更加显著;潜力经过综合修正后,平谷区农村居民点整理可净增加耕地面积为614.13 hm2,增加耕地系数为10.77%. 相似文献
19.
20.
北京市平谷区不同区域农村居民点 内部结构差异分析 总被引:9,自引:1,他引:9
本文以北京市平谷区2006 年集体土地调查的数据为基础, 运用景观生态学的研究方法, 对不同区域条件 下农村居民点用地内部结构特征进行分析, 进而揭示农村居民点用地内部结构的地域分异规律, 研究结果表明: 生 产力水平的不同使农村居民点用地内部结构形成不同的地域特点, 就内部结构多样性指数而言, 半山区>平原区> 山区, 就集中性指数而言, 山区>平原区>半山区。同时, 各区域农村居民点内部不同用地类型的区位意义指数也在 发生规律性变化: 就宅基地而言, 山区>平原区>半山区, 就企业用地而言, 半山区>山区>平原区, 就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而言, 半山区>山区>平原区, 就空闲地而言, 平原区>山区>半山区。今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 要从各区域社 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统筹城乡发展, 着力于合理安排城乡产业用地布局, 并体现土地集约利用的方向; 同 时, 还应根据区域特点的不同采取不同村镇规模控制标准, 提出各自农村居民点用地的调整模式与途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