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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吸收历史地震研究、历史政区地理研究等多方面成果基础上,基于历史有感地震记载特点,探索了历史有感地震目录的编制原则,给出了地震日期、震中位置、震级的确定方法。以《中国地震历史资料汇编》等为依据,编制了公元前618年-公元1949年期间中国境内3≤M<443/4级历史有感地震目录9 121条。目录数量为中国同期文字记载的43/4级以上破坏性地震的7倍多,比全球其他国家或地区最早的同类目录早1 695年,约占全球同期M≤4.5级有感地震目录的2/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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