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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5月,在桃源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债权不要,债务不捡”的原则,桃源县国土资源局用2个月时间实现了对乡镇所人、财、物、事的垂直管理。针对一乡(镇)一所凸显出的问题,2004年桃源县国土资源局在保留原乡镇所建制的基础上,率先按片区设立8个乡镇国土资源中心站,取得了初步经验。受诸多因素影响,桃源县的中心站管理模式未得到推进和及时推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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