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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案情介绍2013年,村民王某在自己承包的2100平方米土地上建木材加工厂,2016年木材加工厂经营不善,王某和村民张某协商,以65200元将该木材加工厂转让给张某建设面粉厂。2018年,张某又将面粉厂以8万元转让给李某之后,李某在该土地上将面粉厂改建为加油站。某县国土资源局发现后,经过调查认为,李某建设加油站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占地,遂对李某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一是责令李某退还非法占用土地。二是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  相似文献   

2.
案例 西柳村村民李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自己的承包地(基本农田)修建房基,并于2007年将该宗地赠予其妻弟张某.张某于2008年年初以8万元人民币卖给该村的王某,王某又于今年8月份以12万元人民币价格卖给了邻村村民江某.江某未经批准于今年9月份动工建住房(该宗地已调整为建设用地).国土资源所在该村巡查时发现该违法占地行为,当即报请上级管理部门立案查处.经调查后,该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责令江某限期拆除非法建筑,并对其他连环涉案人员按其犯罪事实,依法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  相似文献   

3.
日前,安阳县马家乡丁庄村村民王某主动拆除违法占地建筑,此举在当地引起了较大反响。3月1日,马家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在例行巡查中,发现该乡丁庄村村民王某违法占用道路建住房。工作人员当即对王某进行劝阻,并苦口婆心地向其讲解国土政策,以及违法占地的严重后果。但王某不听劝  相似文献   

4.
正案例某县国土资源局在巡查时,发现王某正在进行违法占地行为,工作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王某在法定期限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土地原貌,但是王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执行,也没有提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随后,该县国土资源局对王某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组卷立案,并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作出了"准予强制拆除被申请人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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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村民王某在自己承包的2100平方米土地上建木材加工厂,2016年木材加工厂经营不善,王某和村民张某协商,以65200元将该木材加工厂转让给张某建设面粉厂。2018年,张某又将面粉厂以8万元转让给李某之后,李某在该土地上将面粉厂改建为加油站。某县国土资源局发现后,经过调查认为,李某建设加油站行为已经构成违法占地。  相似文献   

6.
3月20日,博爱县许良国土资源所在县局执法队、许良镇政府的配合下,组成60余人的联合执法队,依法对许良镇下水磨村村民贺某、冯竹园村民王某的违法建筑物进行了强制拆除。2月18~19日,许良国土资源所执法人员在土地动态巡查中发现下水磨村村民贺某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占用林地500平方米建焦矸窑;冯竹园村民王某未经县政府批准,擅自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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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西柳村村民李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自己的承包地(基本农田)修建房基,并于2007年将该宗地赠予其妻弟张某。张某于2008年年初以8万元人民币卖给该村的王某,王某又于今年8月份以12万元人民币价格卖给了邻村村民江某。江某未经批准于今年9月份动工建住房(该宗地已调整为建设用地)。国土资源所在该村巡查时发现该违法占地行为,当即报请上级管理部门立案查处。  相似文献   

8.
<正>甲村村民李某,为了办幼儿园,以每年每亩2000元的价格租用乙村村民马某的2.5亩耕地,并和马某签订了租赁合同。双方合同约定,马某只负责提供土地给李某使用,建幼儿园的一切外部事宜由李某负责,发生任何纠纷与马某无关。随后,该违法占地行为被群众举报,县国土局监察大队立案查处。县局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李某下达了退还土地、限期拆除建筑物、并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李某不履行处罚决定,而是一意孤行,继续  相似文献   

9.
王青春息访     
<正>近日,辉县市百泉村村民王青春在息访罢诉书上签了字,并保证"从今后我息诉停访……不再要求国土资源部门受理我反映的土地事项和出具处理意见,现撤诉并终止诉访,永不上访"。至此,一起长达3年的涉地信访案件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相似文献   

10.
近日,延津县国土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王某在小店镇某村土地上私自建房,现正在施工中。后经查实:王某建房所占宅基地属自家老宅,并有延津县人民政府于1950年6月6日为其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但王某老宅上的房屋于2001年后已不存在。另外,王某兄妹及其母亲现户口是非农业户口,其户口已不在该村,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村民,只是原籍在该村。此外,王某建房所占土地并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故延津县国土资源局对其作出了没收在所占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并处罚款的决定。  相似文献   

11.
正"对这种破坏耕地、违规建设行为,我们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将毫不留情,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处理一起。"2013年12月25日,在民权县城关镇小老家村违法建设拆除现场,民权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徐文强对当地村民作出了这样郑重的承诺。12月23日,民权县国土资源局城关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在例行土地动态执法巡查  相似文献   

12.
正"张所长,你们这次土地法律法规宣传可真是太及时了,幸亏我没有盲目占地盖房,要不损失可就大了啊。"浚县白寺乡靳庄村村民靳国军看着白寺国土资源所所长张青文发出了感慨。4月28日下午,白寺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在所长张青文的带领下,来到靳庄村搞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只见"违法建筑必查,违法用地必究""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坚决拆除违法建筑""坚决依法整治违法占地,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等一道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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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浚县黎阳镇人民政府牵头,由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城建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强制拆除了位于黎阳镇王桥村村干部王某的违法建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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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谋取非法利益,宜阳县韩城镇王某、李某、侯某私自占用农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使1.71公顷耕地的种植条件遭到严重破坏,宜阳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移交,三人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2013年7月,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韩城镇南驿村河滩耕地上采沙。宜阳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当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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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浚县善堂镇人民政府牵头,由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城建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强制拆除了位于善堂镇东善堂村村干部李某的违法建筑。  相似文献   

16.
日前,温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在公安民警的配合下,依法查处了一起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违法建设的商住楼工程已被查封. 温县新建街王某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将工业用地改为住宅用地,建商住楼.温县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在调查取证后,依法对王某下达《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王某停止违法建楼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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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栾川县城关镇西河村村民鲁某违法占地建房,并多次阻挠土地执法,被当地派出所依法拘留。3月30日,鲁某在未经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占用本组耕地0.3亩建住房。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之后,于当天对其下发了(《责令停工通知书》,  相似文献   

18.
<正>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没有赋予国土资源部门以强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物的权力,这让很多地方的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执法时非常被动。强制拆除,不合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复杂,往往申请下来,违法建筑早就建成,并且要事先支付大笔强制执行费用;联合执法,有效果,但并非常态。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受困于此,只得"借法执法",有时在执行违法用地建筑物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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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舞阳县597名土地协管员活跃在乡村田间,发现制止各类违法违规用地67件,涉及土地面积1000余亩,没造成一例违法事实--6月23日,舞阳县辛安镇辛安村一村民在自家4亩责任田里建养殖场,动工不到5分钟,该村土地协管员就把事情举报到了辛安国土所,该所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制止并恢复了土地原貌.事后,该村民感激地说:"要不是你们及时发现制止,要是建成了再拆除,我得亏5万多元……"  相似文献   

20.
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农村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土地的不断升值,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的案件有增无减.因此,依法拆除违法建筑不但成了各级各地遏制土地违法的一件大事,也成了国土部门保护国土资源的一件要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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