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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土资源》2019,(4)
利用文献资料法、比较分析法和归类法等方法,梳理总结国外相关规划中用途管制的制度方法与管控体系,并归类为四种,分别是以用途和密度、容积分区为主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以控制城市扩张、保护农地为核心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以土地开发许可和发展权限制为主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兼顾刚性和弹性特征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总结得出发达国家实践对我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启示和建议,包括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向全域多要素多维度转变、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刚性弹性相结合、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市场化手段和市场配置作用、我国规划体系下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议等方面,为新时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用途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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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的自然资源分类是自然资源统一管理的重要基础,是自然资源部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迫切要求。文章在系统梳理国内外自然资源分类体系基础上,以地球系统科学理论为指导,基于自然资源的科学内涵,充分考虑我国有关自然资源的法律规定和政府管理职责,提出了地球圈层与自然资源分层分类关系基本框架方案,初步划分了10个自然资源一级类和相应的34个自然资源二级类,并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的内涵和服务目标、地表基质分类及调查方法等方面提出了工作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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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是实现美丽中国、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本文采用文献资料综合分析法、系统回顾法、实证分析法、类比分析法、趋势外推法、政策环评等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从国家方略、顶层设计两个方面,梳理了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脉络;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技术路经与方法、野外台站和科研样地等角度,阐明了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研究的方法论;举例辨析了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若干“伪生态”和“假技术问题”;指出了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发展的战略方针、战略目标、战略方向、战略原则、战略重点、战略对策;从生态保护与修复的重大科学问题和热点、语境分析、分区分类、差异化、生态补偿机制等5个方面,提出了助推中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需要的科技支撑;讨论了“两屏三带”、科学推进生态修复,以及管理逻辑与技术逻辑融合问题。研究结果为破解国土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过程中生态要素的综合性与管理事权的部门化、生态空间的连续性与区域的政区化、生态工程的长期性与行政管理的届次化三大矛盾,提供了科学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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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为自然资源科学管理和国土空间现代化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于此,自然资源部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首次提出“地表基质”概念,并已组织开展典型地区地表基质试点调查工作。然而目前地表基质三级分类、调查对象、调查内容、技术体系等仍未形成统一认识和标准,严重制约着地表基质调查研究工作。笔者等通过深入辨析地表基质科学内涵,综合考虑国土农业空间、国土生态空间、国土城镇空间规划的数据支撑需求,依据地表基质空间属性特征,建立了地表基质分层分类模型。基于科学性、统一性、操作性和应用性的分类原则,提出了地表基质三级分类方案,进一步探讨明确了地表基质分层分类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建立了一套地表基质调查监测技术体系。本研究可为进一步开展地表基质调查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和借鉴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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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类型的综合划分是其后续规划、开发利用与保护的基石。首先,基于现有国土空间的主要类型及其深入划分的现实需求,选取空间维度、空间性质、使用用途、矿产资源价值/矿业空间规模和地下工程/空间规模作为文中对国土空间类型进行进一步划分的主要依据;其次,基于上述主要依据提出了较为完善的国土空间类型划分方案与体系,其涵盖了包括二维平面视角和三维立体视角的29类和45亚类陆域和海域国土空间;最后,简要分析了以上提出的不同类型国土空间的主要特征和规划开发要点,为其实现良性四维规划开发利用与保护提供了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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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国土空间规划的需求,从自然条件、管理制度构建了建设用地、耕地适宜性评价的禁止性指标和限制性指标。评价中,首先定性分析区域内具体指标对农业、建设等不同功能的限制性,对生态极重要或极敏感区、水域等禁止性指标"一票否决",然后设定不同的指标等级分值、权重,进行综合打分,限制性指标以分值(0~100,分数越高,表示限制性越低,适宜性越高)和权重对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进行限制。结合生态重要性和敏感性评价,以GIS技术为基础,比较同一地块生态、农业、建设适宜性等级,按三者中等级最高的确定空间类型,如果适宜性等级相同,则根据地块的具体资源环境属性、土地利用现状确定空间类型,结合生态系统完整性、农业现代化需求等调整优化生态、农业、建设三类空间。以湖南省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划分建设开发空间20.22%,农业开发空间30.3%,生态保护空间49.4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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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沂水县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对农业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实行严格用途管制的要求,严格控制非农业用地,优先安排农业用地,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各业用地,努力实现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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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地域分异特征、主导生态功能、典型生态问题为基础依据,探讨江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分区,为江西省编制和实施生态修复规划、实现国土空间管控提供科技支撑。在研究方法上,以“生命共同体理论”“三生协调理论”“适宜性管理”等理论为指导,基于主体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综合“三生”空间实际生态问题及综合整治需求,采用多因素综合空间分析法,“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实现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三级分区。研究结果表明,可将江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区域划为赣北平原湖泊生态修复区、赣中丘陵盆地生态修复区、赣西山地丘陵生态修复区、赣南山地丘陵生态修复区、赣东丘陵山地生态修复区5个大区及24个亚区和42个修复小区。通过江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三级分区,摸清国土空间地域特征,明确生态主导功能,确定生态修复重点区域,承上启下,为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和国土空间管治提供决策依据,为实现国土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提供科技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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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与自然资源用途管制路径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上海国土资源》2016,(3)
"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是人与自然关系和谐的具体体现。而自然资源管理机制、体制是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作用的基石,因此,自然资源用途管制的机制协同,需要基于行政监管与产权管理关系、法律产权与经济产权的关系、多部门管理与统筹管理关系的协同。据此,文章就推进自然资源用途管制路径创新提出有关建议,即:形成以土地要素为载体的自然资源产权登记及管理制度;形成以产权管理为核心的自然资源行政监管制度;形成以市场决定作用为主导的自然资源优化配置制度;形成以《自然资源法》为统领的自然资源统筹管理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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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雅 《华北地质矿产杂志》2014,(1):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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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生态文明建设被党的十八大纳入“五位一体”科学发展战略之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再次提出,使之提升到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层面。山、水、林、田、湖是国土空间里的生命共同体,借鉴国际经验并汲取教训对国土空间进行统一保护和修复对于生态文明建设来说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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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研究领域知名学者,原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现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院长、党委书记,曾担任中国土地学会副理事长的黄小虎研究员,应邀于2020年11月21日在清华大学土地利用与住房政策研究中心主办的“后疫情时代:国土空间规划与城乡高质量发展”论坛上作主题报告。他在发言中指出:传统规划体系存在多类型规划矛盾冲突的问题,多规合一为解决这一问题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十八大以后,中央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战略、路线方针等陆续做出重大调整,国家发展内涵发生转变,要求突出发展质量,强调环境保护、农业农村优先。在体制机制上明确由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其他部门不再编制涉及空间布局的规划,“多规合一”得到实现。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国土利用和土地利用的功能分区,这也是用途管制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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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学前缘》2020,(4)
新时期,地质分析理论在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为进一步优化关中盆地国土空间格局,从抓住关键因素、科学定量评价、阈值标准有据、结果可信适用的思路出发,该研究提出了基于木桶理论、风险理论和边际理论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简称"双评价")理论框架与技术方法,并应用于关中盆地的双评价实践工作中。基于木桶理论,识别关中盆地活动断裂、地质灾害、富硒土地、引汉济渭水资源等4项关键因素;基于边际理论,开展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基于风险理论,开展地质环境承载能力、国土空间适宜性和地质安全评价;在单因素评价的基础上开展综合评价;将综合评价结果与区域国土空间开发现状或规划结果做叠加分析,调整和优化区域发展"三区三线"。研究结果表明基于木桶-风理-边际理论的双评价方法可行,评价结果可信:关中盆地87%的土地属于适宜农业生产和城镇化建设;尤其是引汉济渭工程使关中盆地成为承接东部人口和GDP发展的最佳地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要珍惜集中连片分布的富硒土地,作为永久农田予以保护;禁止在活动断裂分布范围和地质灾害高危险区进行工程建设,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为抓手,从源头防控地震与地质灾害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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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市县是落实主体功能区划的基本单元,市县级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可为国土资源与空间更精细化的管理提供有效支撑。本研究从自然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两个方面构建了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对宜昌市农业生产适宜性及城镇建设适宜性进行了评价,划分出适宜、较适宜、一般适宜、较不适宜和不适宜5类区域。结果表明宜昌市适宜开展农业生产的土地面积为3412 km2,不适宜土地面积为7143 km2;适宜进行城镇建设的土地面积为748 km2,不适宜土地面积为14679 km2。农业生产和城镇建设适宜性评价结果均呈现出典型的区域特征,适宜区主要分布在东部的平原区,区域整体的国土空间开发条件好;不适宜区主要分布在西部山区,区域整体的国土空间开发难度大。适宜性评价结果与规划数据有部分出入,与土地利用现状相差不大,农业生产适宜等级的土地面积比耕地保有量红线面积多132 km2,分布于农业生产适宜和较适宜区的现状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73.98%;城镇建设适宜等级的土地面积比建设用地底线面积少611 km2,分布于城镇建设适宜和较适宜区的现状建设用地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77.99%。将评价结果叠加在谷歌卫星图上,在空间上观察是否与土地现状一致,结果表明农业生产适宜区的评价结果准确率达100%,不适宜区的准确率为93%;城镇建设适宜区和不适宜区评价结果准确率达100%。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