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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 《海洋开发与管理》2011,28(2):13-15
2010年工作情况
进一步完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体系
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新"三定"规定为主线,强化海洋环境保护分级管理责任制.按"海陆统筹"的新思路探索建立海洋环境保护合作机制,与环境保护部签署了<关于建立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沟通合作机制的框架协议>,加强双方协调联动,联合启动了"九龙江一厦门湾海域环境容量评估与总量控制示范研究"、陆源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十二五"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海洋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等合作工作.不断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组织制定了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洋生态补偿赔偿、海洋工程、海洋倾废管理等方面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积极参与<生态补偿条例>立法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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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海洋工程建设项目随着海洋经济的繁荣日益增多,在带动海洋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增加了危害海洋环境的可能性,过度的海洋开发活动加重了对海洋环境的污染及生态系统的破坏程度。我国虽在立法上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政策、专门条例为海洋工程污染防治保驾护航,但是目前海洋工程污染防治并未引起法学界的过多关注和深入研究。在我国海洋工程污染防治中仍然存在如下问题亟待解决: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程序及责任设定问题、海洋工程听证制度公众参与度不足、海洋工程环境高风险领域责任保险制度不够完善、监管力度不足、公民对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知情权的缺失等。通过对以上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及原因分析,对相关条例、法律及政策进行总结评析,提出解决对策。通过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健全听证制度相关规定,加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建设,提升对海洋工程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明确公民知情权等方式来解决所提出的问题,为海洋工程污染防治提供更多的法律助推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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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环境保护管理处 《海洋开发与管理》2003,20(4):65-67
近几年,青岛市海洋与渔业局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处在局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依法保护海洋和渔业生态环境、合理开发资源为重点,强化了海洋和渔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促进了海洋资源的合理、有序利用,海洋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海洋环保工作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海洋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海洋特别保护区;组织开展海洋环境调查、监控和评价;负责防治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海洋倾废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海洋环境工作;参与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事件;审核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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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伴随海洋经济发展而日益加剧,实施海洋工程生态补偿有助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在我国实践海洋工程生态补偿具有政策可行性及实践可行性,然而海洋工程生态补偿机制的构建亦面临着法律制度、补偿内容、资金保障、管理体制等方面的现实困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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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今年刚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探讨海洋工程环境管理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中国海洋学会于2000年4月25日至26日在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召开了“海洋工程环境管理与对策研讨会”,海洋工程界著名学者严恺、窦国仁、邱大洪等8位院士和中国海洋学会理事长杨文鹤以及来自国内海洋工程科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