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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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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情介绍】 王某于2003年经某市人民政府批准获得一宗土地的使用权,后因经济纠纷该宗土地被市人民法院查封。后该市国土资源局依据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为丁某办理了土地过户手续,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为丁某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王某不服诉至市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市国土资源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发给丁某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法院审理认为,市国土资源局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为丁某颁发土地使用证的行为是市人民法院委托执行其民事判决的行为,  相似文献   

2.
案情简介     
2012年6月,存S市2012年第6期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中,盛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大公司)成为竞得人。在报S市政府批准同意后,S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关于盛大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某宗地建设用地手续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同意将位于Y区江湾路南侧的某宗地出让给盛大公司,作为城镇住宅、批发零售项目的建设用地。《批复》同时载明,盛大公司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S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然后按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并按要求对土地进行建设,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及用地红线图后30天内,依照土地登记程序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随后,S市同土资源局与盛大公司签订了《囝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盛大公司应在2013年1月前支付完土地出让金。  相似文献   

3.
案情2012年10月,张某购买了甲公司开发的一套商品房,并于2015年6月领取了房屋所有权证。2016年1月,甲公司开发的该小区商品房全部销售完毕后,市国土资源局注销了该公司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在登记材料中注明“原证收回注销”。2017年12月,张某向市国土资源局提交申请,申请查询甲公司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资料中的界址点坐标成果表。  相似文献   

4.
栾川县城关镇上河南村第二村民组诉不服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栾国用[2002]字第5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案,先后经法院两次判决,日前这场土地官司有了终审判决——  相似文献   

5.
甲和乙是远房亲戚。甲在县城有住房一套,甲1990年将房屋卖给乙,乙支付给甲5万元,但双方没有签订任何书面的协议,仅有一个证人丙在场。1992年,乙申请土地登记,该县土地登记部门仅凭丙的书面证言就向乙发放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并非开展总登记)。乙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申请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后乙将房屋转让给丁并办理了房屋、土地的过户手续。但甲声称其没有将房屋转让给乙,而只是将房屋出租给乙居住,5万元不是房款,而是房屋的租金。因此要求撤销县国土资源局给乙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未得到支持。县国土资源局特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  相似文献   

6.
一块国有坑塘地,被县人民政府颁发了两个土地使用证,除了土地使用人不同以外,其他登记时间、内容一模一样,这正是——A县B乡政府原有老窑场取土坑塘一处,面积约80亩,2006年2月B乡政府申请为该坑塘土地初始登记,A县国土资源局在进行权属调查和测量后,报A县政府批准,为该坑塘颁发2006第1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人为B乡政府,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拨,地类为坑塘。  相似文献   

7.
案例 2005年6月,A县B镇居民杨某认为,A县政府于1996年给居民曾某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侵犯了自己于1991年经A县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确权界线,造成了面积重叠,由此引发纠纷.A县国土资源局受理后,于2005年7月依法向A县政府提出了调查处理意见.2005年8月,A县政府对该土地权属争议作出处理决定,撤销了居民曾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曹某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8.
正案情简介2008年9月,光明公司在S市第9期采矿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位于S市某镇某村石英砂矿的开采权,并当场与S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采矿权挂牌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及《采矿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光明公司按合同约定缴纳了采矿权出让金。因光明公司与位于开采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人无法达成租地协议,无法开采矿产,光明公司便向S市国土资源局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要求退还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金。  相似文献   

9.
正案情1999年,甲市A国有企业进行房改时,职工B等人均各自购买了一套房改房。此次房改由区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组织,区人民政府颁发了房产证,但未办土地使用证,该宗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仍在A企业名下。2010年,A企业破产,因A企业未向市政府报告职工B等购买房改房的情况,经该市人民政府批准,企业名下划拨土地使用权被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拍卖。C房地产公司竞得,双方签订了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由C负责竞得地块上房屋拆迁,随后市人民政府为C颁发了土地证,性质为  相似文献   

10.
案例 张某和李某同为豫北某县人,在县城居住。张某于2005年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了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约200平方米,批准用途为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并依法办理了国有土地登记,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相似文献   

11.
[案情] 2000年,某市国土资源局将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划拨给某单位建办公综合楼,而该单位却在2003年将该宗地非法转让给某房地产公司搞房地产开发.直至2007年购房者办理土地使用证时,市国土资源局才发现该宗地已非法转让.  相似文献   

12.
栾川县城关镇上河南村第二村民组诉不服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栾国用〔2002〕字第5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案,先后经法院两次判决,日前这场土地官司有了终审判决——河南省栾川县城关镇上河南村第二村民组诉不服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栾国用〔2002〕字第5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一案,先后经嵩县人民法院和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04年5月24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城关镇上河南村第二村民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栾川县国土资源局胜诉。 栾川县城关镇上河南村第二村民组单方不承认已签字生效的土地转让协议,先复议后起诉 1982年4月27…  相似文献   

13.
今年8月份以来,文峰区国土资源局实行土地登记流程化服务便捷方法,将土地登记服务迁入文峰区便民服务中心,实现了“一站式”办公流程服务,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能。截至目前,共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380宗,登记率与去年同比增长200%,受到辖区群众热烈好评。  相似文献   

14.
正案情简介:A县建委拖欠城东公司修路工程款80.472万元,1994年10月27日,A县人民政府决定给城东公司划出10亩土地作为补偿。1995年12月,A县土地管理局给城东公司颁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995年12月28日,城东公司就出让所得6706平方米土地申请登记发证,但其填报申请土地登记时未写明土地用途,县土地局在审核过程中亦未在《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审批表》等文书上载明土地用途。  相似文献   

15.
李某于1997年8月23日购买X市城关镇周楼村第二村民小组土地,并向该组缴纳地款7万元。2000年7月18日该省人民政府在《关于X市2000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中,批准涉案土地为国有建设用地。2002年1月31号,李某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项目名称为商住楼。同年11月14日,李某与X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第四条规定该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为建设住宅楼。同时,李某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管理费21492元、开垦费774元、证本费55元等费用。2002年,李某向X市国土资源局提出颁发土地使用证申请,但X市国土资源局一直未办理。X市建设管理局于2007年4月29日对该地块用地规划予以回复,该地块被拟定为二类居住地。2007年5月17日,X市国土资源局在报上发布公告,对该块用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土地用途为居住地。同年6月5日,该局发布变更公告,将已出让给李某的土地再次以挂牌招标方式进行出让。同年7月3日,X市国土资源局向X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出中止出让活动通知书,该地块的挂牌出让行为终止。李某于2010年4月27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挂牌出让行为和X市国土资源局、X市政府颁发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证。  相似文献   

16.
[案情介绍]2006年2月29日A公司与某市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根据合同的规定,该市将国有土地14800m^2出让给A公司作建设杂货码头用地;A公司应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30%作为合同定金,共计为223.366万元;在合同签订后60日内应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共计944.553万元。  相似文献   

17.
扈某原为河南省商丘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却因应朋友的请求,擅自用刀片在朋友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刮去了一竖,致使银行损失276.41万元。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扈某有期徒刑一年。  相似文献   

18.
2010年,我市未经土地征收,就将土地招标出让了。招标时政府被欺骗,投标人找了3个同伙,冒充3个不同的法人,每个法人交保证金30万元,一共90万元。中标人叫李某,在尚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我局随之给李某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李某未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就开工建设,现在已经建成18层高楼。李某因拖欠建筑单位1个多亿工程款,被建筑单位告上法庭,该大楼现已被法院查封。该案发案后,我局立即行动,配合法院处理。我们梳理了一下案情,我局工作出现失误,应当尽快弥补漏洞,挽回损失,  相似文献   

19.
2003年,嘉荫县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保兴乡联丰村村民白景臣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在该村西南1.5公里处的国有土地上开荒2公顷,并非法卖给了本村村民王平。执法人员立即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听候处理。与此同时将此事向该局主管领导做了汇报。局领导明确指示,迅速查明案情,从严处罚。  相似文献   

20.
《国土资源》2004,(7):58-58
长期以来为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而颁发,却在日后可能造成买房人无法拿到产权证的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从7月1日起淡出。北京市国土房管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7月起将不再颁发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 所谓“临时土地证”,即允许开发商先支付40%的土地出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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