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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4月1日,正值“中美撞机事件”三周年,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当我们重新回顾这个曾经影响到中美两国关系的重大事件,其中的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仍值得讨论。尤其是当时中美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美国在专属经济区进行的情报搜集的行为是否符合国际法,至今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要对这一问题给出一个确定的答案,必须从所谓“国际法”入手。目前的国际法来源主要有四个:“①无论普通或特别国际协约,确立诉讼当事国明白承认之规条者;②国际习惯,作为能例之证明而经接受为法律者;③一般法律原则为文明各国所承认者;④在《联合国法院规约》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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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为专门调整世界海洋关系的根本法,被各国广泛誉为“海洋宪法”。但是,它也正如宪法一样,在许多问题上提供的是最原则、最根本的规定,很多具体的解决规则需要相关国家在这一法律框架内通过协商谈判解决。关于大陆架划界的法律制度就经历了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1958年《大陆架公约》规定海岸相向或相邻国家之间的大陆架疆界,首先应通过协定确定,这一原则禁止某一国家单方面确定其大陆架的界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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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北极冰层的日渐消融,北极的战略价值逐渐凸显,北极争端也随之加强。现有法律机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无法单独解决该地区的领土争端,特别是大陆架主权争端;环北极各国可能利用《公约》之外的传统国际法原则来论证其主张的合法性;从世界共同发展的角度出发,目前解决该争端最可行的方法是仿效"南极条约"建立一个专门适用于北极的多边国际条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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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覆盖了地球表面的71%,是人类生存不可缺少的基本环境之一。规范人类海上行为的国际海洋法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支,它和国际法的其他组成部分一样具有悠久的历史。国际法起源于欧洲,故欧洲有国际海洋法的摇篮之称。若将1493年教皇阿莱基圣德罗斯六世裁定西班牙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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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发展"绿色航运经济"的话题热度不断升温,北极西北航道因其潜在的巨大通航价值成为各国诉争的焦点,与此同时,船舶通行所带来的对海洋生态的侵蚀破坏,例如燃油废料和塑料垃圾等,引发了国际法视域内的诸多争议。以加拿大为代表的西北航道沿岸国滥用国际海洋法框架下关于航行自由和环境保护的模糊地带,肆意扩张国内法的管制范围对他国的航行自由进行不合理限制的问题愈加凸显。为了国际航海秩序的和平稳定,实现北极航运的可持续发展,文章以北极西北航道沿岸国借助"环境保护"名义限制他国在西北航道航行自由权的法律援引模式为切入,对航行安全控制区制度和特别敏感海域制度的法律争议进行分析,综合体系解释的方法和国际法实践判例的指引,构建北极西北航道航行自由与环境保护的平衡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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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口膨胀、资源短缺和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的今天,海洋开发受到沿海各国的高度重视。把海洋开发纳入国家发展战略,是1990年联合国第45届大会决议向世界沿海各国发出的倡议;1998年被联合国确定为国际海洋年,主题是“海洋———人类未来的财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联系不断增强,海洋已成为我国融入世界经济的重要通道之一。因此,海洋开发将我国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海洋开发关系到21世纪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海洋比陆地的面积要大得多,其中蕴藏着丰富的生物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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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在政治,经济,军事和全球环境方面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现代世界强国都从战略全局上关注海洋。(1)海洋是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支持系统:地球表面积约为5.1亿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的面积3.6亿平方千米,占总面积71%,是影响地球环境变化的重要源泉;(2)海洋是最大的政治地理单元,被划分为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等五个法律地位不同的政治地理区域。其中,划归沿海国家管辖的1.09亿平方千米,成为各国的“蓝色国土”;目际社会共有的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2.5亿平方千米,是世界各国的“公土”,(3)海洋是尚未充分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宝库,是人类可以开发自然资源的“潜在基地”;(4)海洋是军事活动的重要场所,目际安全,沿海目家的安全,都与海洋密切相关。所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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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将“海洋——人类的共同遗产”作为“国际海洋年”的主题的建议,要求各国以各种形式积极参与国际海洋年的活动,并将7月18日定为“世界海洋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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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氢能作为一种清洁、低碳、高效且可再生的能源,逐渐成为目前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能源载体,其开发对我国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但由于海洋氢能起步晚,目前存在技术成熟度不高、政策支撑较少、法律配套不完善等诸多困难。同时存在海域管辖权竞合、海洋环境污染、海洋生物多样性破坏以及国际合作开发难等问题。关于海洋氢能开发法律规制问题,在国际法层面,以《联合国宪章》《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基本法构建海洋氢能国际合作开发以及海洋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框架,以《生物多样性公约》和《BBNJ协定》为基础进一步对海洋环境污染和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提出法律规范;在国内法层面,通过现有能源领域法律法规可知,《可再生能源法》填补海洋氢能开发法律空白;在海洋环境领域,我国法律法规对海洋氢能开发提出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以保障海洋生态环境不受侵害。综上所述,海洋氢能开发利用应当完善国内相关立法,制定有针对性的海洋氢能领域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促成国际开发与合作。这些完善建议旨在为海洋氢能开发提供清晰的法律指导,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和利用,同时保护海洋环境和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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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智能船舶因其无人化、智能化的特点而与传统国际法律制度产生碰撞。当前,国际海事组织将制定“海上自主水面船舶规则”工作提上日程,航行安全问题作为其中的高度优先事项,受到各国广泛关注。船舶适航作为承运人的主要义务之一,是保障航行安全的先决条件。但智能船舶是否需要符合适航标准,如果适用会产生哪些法律障碍并如何解决等诸多问题亟待研究。对此,应修订《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并明确智能船舶适船技术标准,明确岸基操作人员的法律地位并制定其资格取得、培训、值班标准,明确安全配员标准及需船员在船承担的职责的履行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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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北极所面临的法律挑战及其对我国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北极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独特的地理位置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对其提出各种权利要求.日渐激烈的冲突事件使北极面临异常严峻的法律挑战.通过分析北极面临的法律问题,提出多样性解决途径,认识到解决北极法律争端必须在遵守国际法的基础上寻求更多的国际协商与合作,在充分利用现有法律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法律,日渐形成针对解决北极问题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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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细胞也包含该生命体全部基因密码”。美国在冷战时代的南极洲政策堪称美国外交政策中的“一个细胞”。长期以来,关于南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自然科学领域,对南极条约的形成研究一直是国际学术界研究的冷僻之地,近年来,美国政府已将关于南极事务的外交文件解密,为我们开展研究提供了必要条件。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美国传统的南极政策是不承认其他国家提出的南极主权要求,同时声明保留自己的权利。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政策逐渐转向提出主权要求。但是因受到苏联和盟国牵制,美国最终停止主权要求,转而召集南极会议,推动签订南极条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