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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问:我局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过程中遇到以下几个问题,望您在百忙中给予解答指导:一、正在施工的违法占地行为(如建好地基或建好了墙体没有封顶),国土部门可否组织人员强行拆除?强行拆除是否可解释为强行制止?有何风险?二、国土资源部门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法院已受理,未能强制执行,但政府要求国土资源部门拆除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在法院没有下达强制执行裁决书的情况下,国土资源部门能否拆除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是否有法律依据?对国土部门有何风险?  相似文献   

2.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国土部门在执法实践中,就《催告执行通知书》的送达日期界  相似文献   

3.
<正>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没有赋予国土资源部门以强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物的权力,这让很多地方的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在土地执法时非常被动。强制拆除,不合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复杂,往往申请下来,违法建筑早就建成,并且要事先支付大笔强制执行费用;联合执法,有效果,但并非常态。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受困于此,只得"借法执法",有时在执行违法用地建筑物拆  相似文献   

4.
<正>当前,拆违工作之所以存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难的问题,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对《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的理解和执行出现了偏差——如何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物,一直都是困扰国土执法人员的一道难题。实践中,存在法院拒绝受理国土部门拆违申请,导致案件无法结案的情况,部分国土执法人员还因未能拆除地上建筑物而受到检察机关的追究。之所以会出现这些情况,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在理解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时出现了偏差。  相似文献   

5.
本刊讯近日,安阳市文峰区国土资源局与当地法院联合开展“土地年租金清欠强制行动”。对于法院已经立案但未执结的案件,特别是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相关情况在媒体上曝光,借助工商登记、房产管理等部门建立的联动机制。截至目前,文峰区国土资源局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00余起,结案率100%,  相似文献   

6.
一、行政强制执行现状 我国现行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执行主体以法院为主,以行政机关为辅。在目前这种体制下,行政机关并不拥有强制执行权,凡是法律法规未授权行政机关自行强制的,则该行政机关不得行使强制执行权,须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行的有关行政强制执行的立法,只有少数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自身拥有强制执行权,如《海关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大部分行政强制执行权由人民法院行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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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某县国土资源局在巡查时,发现王某正在进行违法占地行为,工作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王某在法定期限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土地原貌,但是王某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执行,也没有提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随后,该县国土资源局对王某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组卷立案,并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人民法院受理后作出了"准予强制拆除被申请人王  相似文献   

8.
《行政强制法》是行政行为与程序法律制度当中,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重要法律。目前,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领域,由于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强制措施的规定不足、操作性较差等原因,对有些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不能有效制止,有些行政处罚决定不能得到及时执行,严重损害了国土部门的权威和公信力。《行政强制法》的实施必将对全面规范国土资源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增强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减少行政纠纷,维护资源权益,解决长期困扰国土资源执法的难题带来一定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您好!《行政许可法》于2004年7月1日正式实施了,作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我们迫切需要了解这方面的规定,能否针对国土资源部门的管理工作作相应的介绍?某市国土资源局小向小向:您好!《行政许可法》是一部规范政府行为的重要法律,其将“行政许可”这项重要的行政权力界定为: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它要求政府从根本上改变传统行为方式,彻底摒弃许可事项过多过滥、许可程序繁琐复杂、许可程序暗箱操作、滋生腐败等种种弊端,从而打造出一个全新的法治政府形象。国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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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针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专项请示作出《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以下称《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就此进行了解读。这位负责人介绍说,《批复》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解决目前违法建筑强制拆除领域的法律理解分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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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司法强制执行申请,江干区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2012年5月31日上午由江干区人民政府组织。对位于沪杭城际高速铁路、杭甬铁路客运专线、宁杭铁路客运专线、杭长客运专线连接点。杭州东站、艮山门、乔司编组站等扩建工程项目最后一户“钉子户”潘某实施了强制腾房搬迁,这标志着杭州市主城区首例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司法强制执行拉开了序幕。之前,2011年1月21日因国务院出台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了取消拆迁许可和行政强迁;中纪委、监察部在2011年3月17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的通知》,要求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条例》的精神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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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起不缴纳土地复垦费行为,这是该市国土资源局首次申请法院对不缴纳土地复垦费行为实施的强制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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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多年来,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处置,各地普遍采用两种主要方式:一是依法拆除。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二是补办手续。主要依据的是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土地管理法》没有赋予土地主管部门行政强制执行权,对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需要依法拆除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长期以来,由于强制执行矛盾多、难度大,而且随着非诉行政案件大量增加,基层法院执行力量不足,一些基层法院对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土地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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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安阳市文峰区西大街居民郭某将自己一处临街的房子出租给杨某开小吃馆.杨某的小吃馆开业后,文峰区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处房产为划拨用地,依照法律规定,应该缴纳土地出租收益金.找到房主郭某,但郭某以与杨某有合同约定为由,让国土局工作人员找杨某收取.而杨某拒绝缴纳.多次与杨某和郭某协商解决不成,区国土资源局对郭某作出了征收决定,责令其缴纳2010年至2011年的土地收益租金3470元.郭某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也未申请复议,区国土资源局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该区法院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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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修国土挂〔2014〕07号经修武县人民政府批准,修武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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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商丘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指挥中心通过"国土卫士"监测系统平台发现睢阳区闫集乡有正在建设的违法用地,立即电话通知商丘市国土资源局睢阳分局,要求迅速制止并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拆除。在接到通知后,商丘市国土资源局睢阳分局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派人赶到现场,并联合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半天之内对违法违规建筑进行了彻底的拆除,及时将一起违法占地行为消灭在萌芽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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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5日上午,汤阴县法院、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和白营乡人民政府组织130多名执法人员,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白营乡胡营村基本农田建食用菌厂和未经批准非法扩建的制砖厂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25089.9平方米,并由县电视台全程跟踪拍摄予以曝光。至此,汤阴县开展土地违法案件集中强制拆除活动正式拉开序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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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门对违章建筑没有强制执行权,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已有明确规定,各地国土部门也一直在这一制度安排下行使相应的权力。但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在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土部门是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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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3月29日,西平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监察大队、监察股、警务室等40余人对人和乡两座死灰复燃砖厂进行了强制拆除。春季气温回升,是黏土砖生产反弹的高发期。3月27日,西平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及人和国土所在对人和乡被拆除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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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国土资源非诉案件执行工作面临的矛盾与困难 (一)从一起典型案件看非诉案件执行中司法机关和行政部门的双重尴尬 2005年5月,湖州市南浔区某村村民沈某某以湖州市国土资源局不履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义务为由,向吴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履行土地监察的法定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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