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为加强我国领海基点保护,维护国家海洋权益,9月11日,国家海洋局印发了《领海基点保护范围选划与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领海是国家领土在海中的延续,属于国家领土的一部分,一个国家对领海拥有和领土同样的主权,此项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底土。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的规定,我国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十二海里,领海基线由各相邻领海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组成。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92年2月25日通过。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杨尚昆发布第五十五号主席令,宣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公布施行是以国家立法形式确定我国的领海及毗连区制度,对于维护我国国家安全和海洋权益是十分必要的。在国际海洋法的立法历史上,领海和毗连区是最早确立的海洋管辖区制度。在几次重大  相似文献   

3.
《海洋世界》2011,(4):32-33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条岛屿制度规定,岛屿应是自然形成并能够维持人类居住或本身的经济生活,才能够获得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否则岛屿只能获得领海和毗连区。为此,少数国家费劲苦心将岛屿人工化,以求更大的海上利益。日本是个岛国,对岛屿的态度堪称极致。  相似文献   

4.
领海基点是计算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起始点,在国际海洋法和海洋管理实践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根据笔者所在单位开展的福建大柑山管理监督检查情况,对有关领海基点岛进行了调查、并提出保护与管理建议。  相似文献   

5.
内水是指一国领海基线以内的水域,包括湖泊、河流及其河口、内海、港口、港湾、领峡以及其他位于领海基线以内的水域。《公约》规定:“领海基线向陆一面的水域构成国家内水的—部分。”内水如同陆地领土一样,是沿海国领土的组成部分,沿海国对其拥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领海有时被称为领水,是指处于沿海国主权之下、位于其陆地领土及其内水以外邻接的—带海域。领海是国家领土在海中的延续,属于国家领土的—部分。国家对领海行使主权,对领海内的一切人和物享有专属管辖权。国家对领海的主权及于领海的上空及其海床和  相似文献   

6.
1 《领海与毗连区法》中有关紧追权的规定 1.1 《领海与毗连区法》第14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有充分理由认为外国船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时,可以对该外国船舶行使紧追权。”这条规定的含义在于,只要外国船舶已经违反,或者正在违反我国适用于领海或毗连区的国内法,或者涉嫌违反此类法律,比如企图向中国进行走私活动等,中国的有关主管部门即面可对其进行紧追。这里所说的主  相似文献   

7.
由于领海基线一般由折线组成且地球表面为球面,基于领海基线外推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的实际计算存在困难。文章基于交圆法设计最短距离法和椭圆法2种算法并对其优劣性进行比较,研究表明:外推12nmile领海和24nmile毗连区的界线基本与外推的领海基线平行,外推200nmile专属经济区的界线形状变化较大;最短距离法精度高但计算量较大,椭圆法所需计算时间短但精度较低且没有消除误差。  相似文献   

8.
1994年11月16日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岛屿是划定领海基点的重要依托,直接影响国家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范围和面积;一个海岛主权的归属,可以确定1550平方千米的领海海域,以及43万平方千米的专属经济区。自《公约》生效以来,各主要沿海国家都把开发利用海洋列入国家的发展战略,将海岛开发与保护、海岛权益维护作为推动国家持续发展的重心。为加强对海岛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维护国家海洋权益,2009年12月26日,  相似文献   

9.
1994年11月16日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岛屿是划定领海基点的重要依托,直接影响国家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范围和面积;一个海岛主权的归属,可以确定1550平方千米的领海海域,以及43万平方千米的专属经济区。自《公约》生效以来,各主要沿海国家都把开发利用海洋列入国家的发展战略,将海岛开发与保护、海岛权益维护作为推动国家持续发展的重心。为加强对海岛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维护国家海洋权益,2009年12月26日,  相似文献   

10.
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今天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发表声明。声明全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1996年5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根据1992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领海的部分基线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  相似文献   

11.
钱迈 《海洋学研究》2010,28(2):36-44
我国的《领海及毗连区法》第2条规定:"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我国的《海域使用管理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内水,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至海岸线的海域"。"两法"对"内水"的定义有水域和海域之分,因此容易引起解读上的分歧或执法上的模糊。分歧之一是,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从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至海岸线部分,是否包括河口、海湾、滩涂等"内水";分歧之二是,根据《领海及毗连区法》,是否认定一部分"内水"即内海是由直线基线法所致。为什么"两法"对"内水"有水域和海域两种不同的定义?其一,"两法"针对的客体不同,《领海及毗连区法》针对的客体是国际或国外,该法的主体是国家主权;《海域使用管理法》针对的客体是国内海域,该法的主体是国内海域的使用管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称《公约》)规定"领海基线向陆一面的水域构成国家‘内水’的一部分",那么另一部分"内水"就是正常基线向陆一侧的水域,包括江、河、海湾等,它完全置于国家领土主权之下。其二,用专业术语上的海岸线替代《海域使用管理法》中的海岸线会出现矛盾。专业术语上同指水陆分界线的有海岸线和"干出线"两种。前者是涨潮时离岸最近的线,后者是退潮时离岸最远的线,依据《公约》规定:"测算领海宽度的正常基线是沿海国官方承认的大比例尺海图所标明的沿岸低潮线,即退潮时海水离岸最远的那条线",所以低潮线更加符合《公约》和《海域使用管理法》中海岸线的定义,怎样理解海岸线才不会出现矛盾呢?本文认为,完全意义上的海岸线是大潮高潮线与低潮线之间的一条带状面,这个面有时被水淹没,有时出露,且宽窄不等,陡缓不一。当解读了《公约》的有关条款后,就不难理解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至海岸线的水域中有盐度为0.05~30和30~36范围的"内水"存在,盐度范围为0.05~30的"内水"是指按正常基线法划定领海基线而出现的"内水",包括水域和海域;盐度范围为30~36的"内水"是指按正常基线与按直线基线法划定的领海基线之间出现的"内水",即内海。它们在法律层面上有主从之分,不能混淆。  相似文献   

12.
2012年9月16日,外交部宣布,中国政府决定向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东海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目前,国家海洋局已经做好该划界案的相关技术准备工作。《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沿海国的大陆架如从测算领  相似文献   

13.
在国际法的岛屿制度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划归岛屿的海域面积问题,即岛屿拥有海域的权利问题。具体来说就是岛屿是否有权利拥有与大陆领土一样的各类管辖海域,即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从历史上看,探讨划归岛屿的海域时,首先涉及的是有关岛屿的定义,即什么是岛屿2然后才讨论可划归它多少海域的问题。一、岛屿的定义及拥有海域的权利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8部分岛屿制度第121条第1款作了如下规定:“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从历史发展来看,早期国际法对岛…  相似文献   

14.
一、大陆架定义 在新的海洋法公约中,大陆架被定义为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到大陆架边的外缘的距离不到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的距离。如果大陆的边界超过200海里,则大陆  相似文献   

15.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1992年2月2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以下简称《领海及毗连区法》)。该法以较大的篇幅对外国船舶在我国领海的航行制度作了详尽的规定,这些规定是有关的国际法制度在我国国内法中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 1 外国非军用船舶在我国领海的航行制度根据国际法,外国非军用船舶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这一原则为世界各国所一  相似文献   

16.
i护权益{海洋法:两千年珍本世纪:联合国声法治海:领海宽 毗连区靠法律总法规在演变争议多立新章定准绳十二里二十四共协商萌芽期沿惯例求共识签公约全世界海主权管辖权循公理公元初重实践费切磋十年长共遵从同陆地严维护专属区大陆架两国间公海域搞科研此公约国际法二百里辖底土若重叠世所共任驰骋虽生效精研习管资源宽架国以公平全人类开矿产海纠纷释争议重水体三百五为原则广利用可申请仍不少有武器〕,二:‘哭.海洋三字经 九、护权益 靠法律@王佩云~~  相似文献   

17.
维护海洋权益,开发海洋资源,持续发展海洋经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一、国际海洋法律制度发生了深刻变化,国际海洋事务形成了一些热点和新的特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于1994年11月16日正式生效,标志着人类和平利用海洋和全面管理海洋的新时期已经到来。《公约》共有17个部分320条,连同9个附件共446条,包括了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群岛水域、公海和国际海底等海域的各个部分的法律制度,并对海洋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利用、技术转让与技术发展、海洋争端的解决都作了规定,内容涵盖了海洋的一切资源和用途,涉及海洋法的所有领域。是迄今为止,范围最广泛,内容…  相似文献   

18.
我国是海岛大国,由于海岛四面环海水,与陆地相比,其资源和生态系统有其特殊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海岛与大陆领土一样拥有领海和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因此海岛的地缘政治特性突出。文章通过对海岛特性和我国海岛生存现状进行阐述,具体分析我国海岛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所在,明确海岛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相似文献   

19.
领海,是指一国陆地及其内水以外,处于国家主权之下的一定宽度的海域。关于领海的制度,形成于十八世纪后半叶。这项制度的基本内容是:领海构成国家领土的一部分,沿海国对其享有主权和专属管辖权;同时,在领海内承认外国船舶有无害通过权。在很长的时间里,有关领海的国际法规则散见在个别的国际习惯和条约中。为了使  相似文献   

20.
一、专属经济区的概念和意义专属经济区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中规定的新的海洋区域,也是新海洋法区别于传统海洋法的主要标志之一。按照《公约》,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而与领海邻接的一个区域,沿海国在其中有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自然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和对一系列特定事项的管辖权;其他国家享有航行、飞越和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它的法律性质既不同于领海,也不同于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