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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为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天津市近日修订《天津市临时用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禁止临时用地出卖、抵押和转让,申请临时用地者须缴纳土地复垦保证金。《办法》规定,临时使用土地不得影响城市建设规划、市容卫生,不得妨碍道路交通,不得损坏通讯、水利等设施,不得污染环境或造成水土流失,不得兴建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出卖、抵押或转  相似文献   

2.
2006年12月6日,梧州市人民政府发出梧政发[2006]47号文件,规范桂梧高速公路梧州段建设项目临时用地管理。文件明确规定,临时用地要尽可能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特别是水田,必须给予被用地单位或村民小组青苗补偿费、土地租用费,使用耕地时还须缴纳耕地复垦费,自施工单位与被用地单位或村民小组签订补偿协议之日起15日内支付。临时使用水田、旱地等耕地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恢复原土地使用性质;如不能恢复原土地地类须另行增加补偿费用。  相似文献   

3.
近日,钦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临时用地管理工作,做到依法管理,补偿到位;达到合理节约利用土地资源,规范临时用地使用行为,保护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临时用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明确规定: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或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但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有不少单位和个人打着临时用地的名义,改变土地用途,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延长土地使用期限,从事与临时用地不相干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仅违背了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临时用地保障建设的初衷,而且扰乱了土地市场,影响了土地管理秩序,造成了土地资产流失,  相似文献   

5.
陈军 《地理信息世界》2006,4(2):59-59,63
假若个人或单位要申请建房或进行改建,就要到所在城市规划与国土管理部门办理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审批手续。规划与国土管理的业务人员要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测绘法)、用户申请、有关单位批文、历史文档等大量的文本信息,参考地形图、规划图、道路红线图等图形信息,拟定文字意见,勾绘出相应的选址范围图、用地范围图、建设工程范围图等各类“红线图”,最终形成“一书四证”的审批结果及其附图。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地规划与国土管理部门的任务日益繁重,传统的手工操作方法和运作模式已难以适应工作要求,表现为…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7条明确规定.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或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但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不少单位和个人打着临时用地的名  相似文献   

7.
在办理临时用地许可之前是否需要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存在着不同意见:一种认为不需要办理,另一种认为需要办理,还有一种认为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办理;另外,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办理是否都要办理临时用地许可也存在着分歧。本文就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8.
建立临时用地补偿标准体系的必要性和基本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对于临时用地及补偿的现状,概括地说,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乃至政策性文件对其规定都显粗略,但在社会现实中却存在着允许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项目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宽泛,补偿标准混乱不一的状况.  相似文献   

9.
为规范临时用地使用行为,有效防止土地违法行为发生,切实保护耕地,枣庄市政府以枣政发[2008]18号文发布《枣庄市临时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2008年4月1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临时用地复垦与耕地保护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临时用地复垦监管措施不到位、不履行复垦义务.基于安微省临时用地复垦监管动态数据库和监管系统开展GIS空间分析与预警分析,快速监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临时用地,反馈结果用于外业核查整改,提升临时用地复垦监管水平.  相似文献   

11.
正临时用地,是指建设用地单位或个人在短期内使用的与生产生活或建设工程相关联的各种不需办理征收与农用地转用手续,临时使用的土地。临时用地具有临时性、附属性和不改变土地性质与用途等特征。临时用地是用地保障的重要补充,用好用足临时用地政策对广西提高土地资源保障能力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因此,笔者对如何加强临时用地管理工作进行了初探。  相似文献   

12.
一是做好油田建设用地的基础工作。对油田打井用地、道路用地及独立工矿用地,及时进行现场勘测定界,摸清所占土地情况,限定时限办理审批手续,及时把国有土地使用证发到油田单位的手中。2006年,共为油田建设用地现场勘测定界256宗,登记发证126宗,处理权属纠纷11宗。二是妥善处理工农关系。确保建设顺利开展。在油田打井过程中,为确保服务到位,[第一段]  相似文献   

13.
《河南国土资源》2010,(6):51-51
日前,安徽省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征地补偿准备金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征地补偿准备金的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办法》规定,申请用地或申请先行用地单位在征地报批材料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审查之前,必须将依法应予缴纳的征地补偿费足额预先存入征地补偿费用预存专户,以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兑付给被征地农民而准备的资金。报送建设用地报批材料时,凡未附具预存征地补偿准备金进账凭证的,不予受理。  相似文献   

14.
信息视点     
《浙江国土资源》2023,(7):14-17
<正>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文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日前,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全面实现临时用地上图入库、加快存量临时用地信息补录、做好临时用地政策衔接,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监督管理。据悉,《通知》是自然资源部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供给成果。  相似文献   

15.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本拟讨论的关于建立临时用地补偿标准体系的范畴,既包括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也包括类似于“借过”的情形,即为了取得通行权等他项权利,需要土地所有提供方便,甚至可能会因此给土地所有带来不便的情形,如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架设输变电高压线形成的“高压走廊”和埋设地下通信光缆及输油(气、自来水)管道等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情形.  相似文献   

16.
近十年来,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呈现出几何级数增长,在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强劲的同时,其用地政策执行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粗放用地,未批先用、以批代供、临时用地多,复垦难度大,经营性用地未实行有偿使用,高速公路用地登记发证滞后等。本文结合湖南省高速公路用地特点,深入剖析其用地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加强湖南省高速公路用地管理,完善高速公路用地政策提出意见建议。  相似文献   

17.
徐守胜 《山东国土资源》2006,22(11):31-31,34
随着铁路建设的快速增长,铁路用地管理在铁路发展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铁路与地方单位、个人的用地纠纷也日益增多,如何能更好地管好用好铁路用地,确保铁路建设运营需要,使其能够保值增值,任务愈加繁重。根据笔者多年的工作实践经验,现就铁路用地管理中的地界问题与对策提几点看法,以供商榷。1存在的问题1.1铁路用地的基准线问题铁路用地的来源早期是德、日、伪时期的征地,后来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国有划拨用地,现在是市场经济情况下的国有划拨用地。我国早年的铁路设备落后,发展到现在的铁路运输状况是经过了多次铁路技术改造后才实现的,因此…  相似文献   

18.
一、做好供地项目用地预审 要充分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控制指标要求主动参与到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之中,加强对项目建议书编报、项目预审可行性研究等工作中涉及用地的服务和指导,协助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对涉及集体土地的项目,由相关处室严把各项指标,尤其是补充耕地落实和征地补偿安置。并提出预审意见,对列入新增1000亿中央投资计划清单的项目,符合国土资源部相关规定的,可向省国土厅或国土资源部提出申请先行用地;对涉及国有土地的项目,由承办处室组织分局等部门提前做好权属调查和确认工作,并会同发改、规划、环保等部门,  相似文献   

19.
正设施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用地,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其管理依据是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设施农用地最先源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需要搭建临时建筑的,可以审批临时用地。因此设施农用地应该是临时用地范围的延伸,属于临时用地的范畴。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设施农用地管理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和浙江省农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  相似文献   

20.
正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设施属于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等不属于设施农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规模化粮食生产所需配套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按要求补划。其他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不得超过10!15亩取消设施农用地审核,改为备案制禁止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禁止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或通过分次申报用地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禁止擅自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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