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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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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巴黎协定》生效标志着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从达约阶段转向履约阶段。但是,履约阶段并不意味着全球气候风险得到控制,反而面临新的挑战。本文从《巴黎协定》入手,分析了《巴黎协定》自身存在的不足,重点考察了美国的履约意愿,分析了特朗普政府退出《巴黎协定》及其影响,探讨了未来美国的气候立场。研究发现,《巴黎协定》在减排力度、气候资金及遵约条款三方面存在先天不足,导致《巴黎协定》有效性仍取决于缔约方的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当前美国国内政局演变导致美国联邦政府气候政策出现倒退,有可能对《巴黎协定》缔约方的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但是,这种不良影响仅仅是短暂的。美国在国际格局中的地位变化以及美国业已成形的低碳转型,共同决定了特朗普气候政策并不会从根本上动摇《巴黎协定》。长期来看,美国对全球领导力的诉求、国内应对气候变化的内在动力以及来自外部的道义压力这三大因素势将促使美国在未来重新回归《巴黎协定》。  相似文献   

2.
综合应用定性与定量分析方法,分析美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的原因,评估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对《巴黎协定》履约前景的影响并提出中国的应对策略。美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是全球气候治理的重大事件,将对《巴黎协定》的履约产生多重影响,包括将对《巴黎协定》的普遍性构成严重伤害,动摇以《巴黎协定》为核心的国际气候治理体制的基础;将导致《巴黎协定》履约中的领导力赤字问题显著恶化;可能引发不良示范效应,降低国际气候合作信心;将会对其他地区碳排放空间形成不可忽视的挤压,进而推高其他地区碳减排成本;美国大幅削减国际气候援助资金将削弱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美国延迟采取气候行动可能导致全球减排错失最佳时间窗口;美国大幅削减气候变化基础研究经费将对未来全球气候科学研究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巴黎协定》履约谈判的权威性等,最后显著加大实现温控目标的难度,甚至导致目标无法实现。就全球气候治理的全局而言,全球气候治理的框架不会坍塌,但确实会受到动摇;全球气候治理的进程不会逆转,但确实会迟滞。美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使中国面临多重挑战,其中之一是中国面临急剧上升的期望中国承担全球气候治理领导的国际压力。为此,中国对内应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的上限目标,对外应积极重建全球气候治理集体领导体制,即用C5取代G2,同时继续努力改变美国对气候变化的消极立场。  相似文献   

3.
国家自主贡献(NDC)是《巴黎协定》最核心的制度,体现了全球气候治理模式从"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的变迁.文中对截至2021年7月1日92个缔约方通报或更新的NDC进行了比较分析,识别出7种更新方式:提高量化减排目标数字、调整减排目标类型和覆盖范围、增加适应目标和政策、增加2050年减排愿景、主动适用NDC信息和核算...  相似文献   

4.
现有研究表明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将会在2025年导致其国内排放增加约1.2 Gt CO2-eq,然而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对全球气候治理的影响不仅限于此,还包括资金效应、政治效应,以及惯性效应等对全球排放的间接和长期影响。本文通过构建体现不同效应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情景,分析了美国退出《巴黎协定》后对全球温室气体排放可能造成的不同影响。结果表明,美国退出《巴黎协定》的自身效应、资金效应、对伞形国家的政治效应和对发展中国家的政治效应,将分别导致全球2030年的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扣除碳汇吸收量后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上升2.0、1.0、1.0和1.9 Gt CO2-eq,并导致全球2015—2100年的累计排放量分别上升246.9、145.3、102.0和270.2 Gt CO2-eq。为防止美国退出《巴黎协定》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扩大,中国应积极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制度的建设与发展,与各国紧密合作全面平衡地推进《巴黎协定》的落实和实施。  相似文献   

5.
《巴黎协定》在确立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框架性制度安排的同时也给出了一系列留待解决的后续任务,包括制定《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细化相应规则、制度和指南等。经过3年的谈判,2018年年底在卡托维兹举行的第24次缔约方会议对《巴黎协定》涉及的除市场机制外的众多议题做出了一揽子安排,建立了一系列指导和帮助各方在2020年后落实和履行《巴黎协定》的实施细则,为全面有效实施《巴黎协定》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导。本研究致力对《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内容和特点、对中国的潜在影响和要求、后续谈判走向以及中国的对策等进行全面深入的梳理和分析。评估发现,实施细则继续保持了《巴黎协定》的“精妙平衡”,严格恪守并充分体现了“自下而上”的《巴黎协定》模式,在为发展中国家保留一定灵活性的基础上统一了报告和审评的“度量衡”,并进一步明确了以五年为周期提高行动和支持力度的序贯决策机制。细则可能给中国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和国内履约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中国需要从观念认识、责任担当、业务协调上做好新的布局,根据国内外新趋势、新特点构建中国特色的气候治理新体系。  相似文献   

6.
正一、立项背景气候变化导致的气温增高、海平面上升、极端天气与气候事件频发,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类生存环境产生了严重影响。在2015年12月12日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全球《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近200个缔约方一致同意通过《巴黎协定》,是继1997年制定的《京都议定书》之后全球气候治理领域又一实质性文件,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作出安排。  相似文献   

7.
本文运用"原则与规则"的框架,分析了《巴黎协定》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原则(共区原则)的重要意义及其适用方式的新变化。共区原则是国际气候治理机制的重要构成要素,它旨在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规定不同的减排责任与义务,从而使得该国际机制体现出公平性与合理性的制度特征。但是各缔约方对该原则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解读,并在新的国际政治、经济背景下对其涵义与适用方式产生了重大分歧。《巴黎协定》坚持共区原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种分歧,具有重要的科学、伦理和制度意义。同时应该注意到,《巴黎协定》在适用该原则的时候加入了动态的因素,使得该协定的规则体系呈现新的特征。但总体上,《巴黎协定》表明国际气候治理机制当前发生的变迁是该项国际治理机制内部的变迁。  相似文献   

8.
2017年6月1日,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式宣布退出《巴黎协定》,有关美国退协原因、后续影响和应对策略的研究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基于自主构建的美国政策评估模型,综合定性定量分析,系统评估了美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可能造成的全球气候变化减缓、资金和治理"三大赤字",并据此提出中国的应对策略和建议。研究表明,考虑美国退协对后续政策的影响,美国2030年的排放将有可能达57.9(56.0~59.8)亿t CO2-eq,仅相当于在2005年的水平上下降12.1%(9.1%~15.0%),相对自主贡献目标情景将上升16.4(12.5~20.1)亿t CO2-eq,额外增加8.8%~13.4%的全球减排赤字。美国拒绝继续履行资金支持义务还将使得本不充裕的气候资金机制更加雪上加霜,绿色气候基金(GCF)的筹资缺口将增加20亿美元,而长期气候资金(LTF)的缺口每年将增加50亿美元左右。这就要求欧盟和日本对GCF的捐助至少上升40%,同时欧盟及其成员国的长期资金支持至少上浮25.2%才能填补上述资金赤字。美国是全球气候博弈的重要一方,且美国退协的影响已蔓延至全球治理的主要议事平台,期望中欧、基础四国+等模式短期内迅速填补美国退出后全球气候治理的治理赤字是不现实的,政治推动乏力的情况可能会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始终存在。虽然国际社会对中国领导全球气候治理充满期待,但中国应有清醒认识,全面评估"接盘"美国领导力的成本、效益和可行性,并秉持"国家利益"优先的原则,谋定而后动。同时,中国应聚焦国内工作,凝聚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共识,做好长期战略谋划,并积极推动国际社会从合作中寻找出路应对"三大赤字"难题。  相似文献   

9.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简称《公约》)第25次缔约方会议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未能就各方最为关注的《巴黎协定》第六条市场机制实施细则达成一致。会议成果平淡主要有4个原因:第一,过度强调提高各方减排目标力度而未能聚焦《巴黎协定》第六条相关谈判;第二,主席国和部分缔约方急切将各方尚未形成政治共识的提高承诺力度问题引入谈判进程,破坏了谈判氛围;第三,各个议题推进不平衡;第四,发达国家企图逃避责任,促使发展中国家更加团结并形成对立。展望2020年的全球气候多边进程形势,《巴黎协定》第六条相关谈判将继续作为重点,提高力度也将成为讨论主题,但片面强调1.5℃目标可能引发重谈《巴黎协定》风险,同时发达国家背弃《公约》、转嫁责任意图明显。全球气候治理应聚焦落实承诺的力度,并平行推进《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的实施。  相似文献   

10.
气候变化是当前世界面临的巨大挑战,应对气候变化需要国际间合作已成为普遍共识。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AR6)第三工作组(WGⅢ)报告第十四章回顾了IPCC第五次评估报告(AR5)以来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进展,基于所提出的评价体系对进展进行了系统评估。报告认为,AR5以来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最重要的进展是基于《巴黎协定》建立的以国家自主贡献为核心的全球行动模式;除《巴黎协定》外,国际上也形成了多种形式的合作机制,其中,气候俱乐部是国际气候合作研究的新热点。对于《巴黎协定》的有效性,目前国际社会存在正反两种观点,并认为《巴黎协定》能否达成既定目标取决于是否有能力强化全球下一步的集体气候行动目标和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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