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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留地安置是指在征地时为了使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有长远稳定的保障,在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安排一定面积的建设用地,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从事生产经营的安置方式,是货币安置的一种重要的补充形式.它主要考虑到由于土地补偿评估技术的不完善、物价因素以及大多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参加劳动力市场竞争的弱质性,故采用这种实物补偿的方式,以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有着长远保障.其本质是鉴于我国法律不允许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建设用地市场,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同时集体建设用地的经济价值也无法体现.通过留地这种方式,在征地时给被征地单位部分国有建设用地让其按规划开发,被征地单位的经济利益就可以受到法律保护并充分体现出来.这块地实质上是原农村集体农用地,只不过是通过留地的方式转化为国有建设用地.留地的实质就是通过留用土地从实物上提高征地补偿平.  相似文献   

2.
留地安置所引发的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留地安置是指在征地时为了使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有长远稳定 的保障,在规划 确定的建设用地 范围内,安排一 定面积的建设用 地,支持被征地 的农村集体经济 组织和村民从事 生产经营的安置 方式,是货币安 置的一种重要的 补充形式。它主  相似文献   

3.
黄志华 《国土资源》2004,(12):44-45
为了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妥善安置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都十分重视拓宽就业门路,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其中包括积极提倡和实施“按一定比例留地安置被征地农民”这一方式。笔者期望通过对台州市椒江区留地安置被征地农民的调查,对各地在推行、实施留地安置被征地农民政策过程中有所启示和帮助。  相似文献   

4.
王发荣 《国土资源》2004,(11):23-23
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预留部分建设用地进行安置,这是土地征用安置的一条有效途径,在不少地方发挥了其积极作用。它不仅给被征地农民留下了生存发展的空间,而且为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提供了长远的保障。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在预留发展用地的管理中出现了这样的现象:有的集体经济组织受眼前利益的驱使或者认为管理预留发展用地麻烦,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河南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式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摸索出包括货币安置、农业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土地开发整理安置、入股安置、留地安置等在内的多种安置渠道。在这些安置方式中,留地安置由于更能够有效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而受到了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普遍欢迎。留地安置的基本模式从河南省部分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的实际操作来看,留地安置主要有两种基本模式:第一,留用国有土地。即根据城市规划的用途划出一部分土地,在办理农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后,划拨或出让给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用于开发经营和发展生产。…  相似文献   

6.
一是完善安置政策,保障农民利益。截止目前,共征收土地1010亩,共拨付征地补偿费2554万元,拨付该县鹤溪村委留地回购款1000万元,支付该县12个村征地补偿费,村补偿费兑现率达100%。同时,积极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2008年已落实被征地农民参保148人,参保率为94%,累计参保人数818人。  相似文献   

7.
近几年,国家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土地的征收征用,保证了基础设施和国家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促进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广大农民特别是被征地农民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对于这些被征地农民,采用什么样的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安置他们,使其失地不失业、生活有保障,既是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的根本所在,也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推进。我国现行的征地补偿安置方式是货币安置,即将安置补助费直接一次性发放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用于其自主支配、自谋职业。据调查,石家庄、哈尔滨、合肥、兰州、南宁等省会城市货币安置占100%;随机…  相似文献   

8.
关于入股安置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被征地农民安置一直困扰着征地工作,是征地工作的难点,能否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成为征地工作成败的关键。近年来,各地都在不断地探索和尝试不同的安置途径,例如货币安置、调地安置、留地安置、保险安置、招工安置等。入股安置作为一种新的安置方式,一些地方也进行了探索和尝试,并且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工作中也遇到了不少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和探讨。  相似文献   

9.
随着失地农民不断增加,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国家也对征地安置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2004年,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明确提出要完善征地补偿和安置制度,指出征地安置要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是当前我国对征地安置提出的新要求,体现了新的形势下征地安置要从根本上解决好失地农民问题的精神。在继续发生大量征地的情况下,广州市如何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贯彻国家新的征地安置精神,保持社会稳定,是广州市必须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在广州市农村展开大量调查的基础上,文章研究了广州市征地安置现状,并对广州市征地安置改革的方向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0.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确立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提出,加快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权益。以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目标要求,应当尽快在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中形成诉求表达和权益实现的保障机制体系。  相似文献   

11.
2003年绥化市被国家确定为征地制度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要求,积极探索适应土地资源配置的征地规律,努力拓宽征地补偿、安置途径,在为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用地的同时,合理地保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达到用地单位、被征地集体、被征地农民三满意。他们的主要作法是:  相似文献   

12.
方城县不断完善征地补偿办法,于日前出台了《方城县县城规划控制区土地征用留地安置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符合留地安置的条件、留地面积的标准,留用地的用途及要求。该办法的出台,为解决被征地农民失地后的生产生活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  相似文献   

13.
一、失地农民的困境(一)法定征地补偿不足以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农民失去土地以后,可以得到政府和用地单位支付的数额不多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一次性补偿只能暂时缓解农民的生活之忧,难以保证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而且有的地方政府执行的补偿标准低,甚至拖欠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费就更令他们无所适从了。  相似文献   

14.
在保障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同时,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是征地管理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如何适应新的经济发展形势,进行制度创新,做好安置补偿等建设用地工作,找准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的结合点,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是当前征地管理工作中需要抓紧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 按照我厅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的安排意见,我们组成了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处牵头,河南省征地储备中心、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濮阳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业务负责同志参加的调研小组,于2002年9月18…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河南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方式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摸索出包括货币安置、农业安置、社会保险安置、土地开发整理安置、入股安置、留地安置等在内的多种安置渠道.在这些安置方式中,留地安置由于更能够有效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而受到了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普遍欢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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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接合部失地农民安置途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生产与生活,首先要摸清其失地前的生活来源、生活水平、劳动力素质及再就业能力,否则,征地安置方案就难以使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得到长期保障,进而影响社会安定团结。被征地农民失地前的生活来源及生活水平地处城郊接合部的乡村由于地理位置特殊,农民人均耕地不足,耕种土地难以维持生计,生活来源呈现多种渠道。  相似文献   

17.
目前,我国对被征地农民采取的补偿和安置方法主要是历史定价法,即产值倍数法,经过多年的实践证明,这种过低的补偿标准带来了诸多无法调和的问题,具体表现为被征地农民得到的补偿偏低;基本生活无保障;到各级党、政部门上访或静坐;阻挠建设用地项目施工;抵触征地行为等等,严重影响国家正常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  相似文献   

18.
征地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征地事关国家经济建设,事关农民切身利益。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建设用地需求量逐年加大,土地征用日益频繁,由此引发的上访也呈上升趋势,成为了随时都可引发社会矛盾的“导火索”。为何征地会引起如此大的反响呢?主要是征地制度欠完善,如一些地方补偿标准过时、同地不同价、尊重农民的意见不够、对征地补偿安置费的发放监督不力等等。  相似文献   

19.
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下降,就业得不到保障问题已日益严重。如何在征地过程中既保证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又保障失地农民在安置后失地不失业,是摆在城市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笔者试图通过对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丈八街道办事处南窑头村拆迁安置情况的调查,探讨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  相似文献   

20.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相关政策的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法规和政策,把法规和政策交给群众。二是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实施“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告知、确认、听证”的征地程序,向被征地村集体和农民公开征地补偿安置全过程,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维护被征地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及时足额地向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征地偿安置费用,建立征地补偿费分配、发放档案,监督村集体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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