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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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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强制性的收归国有的行为,其法律特征在于它是强制剥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行为。现行土地征收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都暴露出某些缺陷,越来越不适应变化了的事实。一、现行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现状1.征收目的扩大化《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相似文献   

2.
一、“征收”和“征用”集体土地的含义我国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从形式上看经历了两个阶段,即从单一的“征用”阶段到“征收”与“征用”并用阶段。在以往的法律法规中,一般均将“征地”统称为“征用”。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相似文献   

3.
2004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其中第十条第三款从原来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由此可见,国家征地的前提条件只有“公共利益”一  相似文献   

4.
2004年3月14日公布实施的《宪法》修正案将原《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一修改直接导致了相应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亟须修改,并将对完善我国的征地制度,  相似文献   

5.
土地征收补偿原则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土地征收内涵的重新界定: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颁布之前.在涉及土地征收时,不论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也不论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立法上和学界的论述上一概以土地征用来称之,对土地征用、土地征收并不作区分:修正案颁布之后,我国宪法正式对土地的征收、征用做出了区分。该修正案将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  相似文献   

6.
征地机构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产物。它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的规定而建立的,是代表政府进行统一征用土地的职能部门。土地征用即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强制性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并给予合理补偿安置的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7.
今年3月14日公布施行并生效的<宪法>修正案,将原<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配套的土地法规也应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的修改.  相似文献   

8.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该怎样进行补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一次在<宪法>中明确提出了私有财产和补偿的概念.新修正的<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相似文献   

9.
根据《宪法》和新《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征用土地是指国家依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进行各项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举办各项社会公共事业的国家建设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并依照法律程序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给被征地的农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行为。为  相似文献   

10.
土地征用中的公共利益解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强制取得相对人土地权利并给予合理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世界各国的土地征用制度无一例外的规定了土地征用的先行前提是公共利益的潜在需要,其主观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福利的增长,但“公共利益”这一概念,本身是一种多元的价值判断,主体所处的利益立场不同,对其  相似文献   

11.
土地征收是一种基本的土地法律制度,我国土地征收的目的是“公共利益”。但是,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对公共利益的概念、范围无明确的规定或界定,在实践中难以准确把握其内涵,从而导致随意征收、非法征收,严重侵害被征对象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公共利益”的范围明确是征收制度完善的关键。结合我国实际,我们认为我国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可以采取概括加正面列举的方式。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要注意几个问题:征收行为与目的有因果关系、宪法保障与相关法律的征收程序的保障。  相似文献   

12.
征地补偿标准一直是行政主管部门、理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和《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都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都没有明确补偿的标准。国土资源部2003年发布的行业标准《农用地估价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农用地征用(可以理解为现在的征收,下同)区片价等于基准地价与社会保障价格之和。《规程》还规定,采用综合法所评估的农用地征用(征收)价格等于农用地价格、地上附属物价格和社会保障价格之和。同一个规程对征收价格的构成规定不统一。为了解决征地中出现…  相似文献   

13.
我国土地的所有制形式有两种,一是土地的国家所有制,二是土地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我国农村土地征收是发生在国家与农村集体之间所有权的转移,它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相应的补偿后,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就是这看似简单的所有权的转移,实践中却存在着大量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一、我国土地征收程序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关于土地征收程序的规定 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土地征收的程序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根据上述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国的征地审批权和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集中到国务院和省两级政府,县市人民政府只有执行权,起到约束土地征收、防止耕地流失的作用。我国的征收程序包括四个阶段,  相似文献   

15.
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维护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法律,是规范行政机关公权力、保障人民财产权利的重要民事法律。《物权法》对征收、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在法律上作了明确规定,由此必将对我国的征地制度改革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物权法》第四十二条指出:"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国土资源》2007,(1):43
●征收是目前老百姓非常关心的问题。●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非常关心的问题。对于土地征收问题,立法工作部门进行了反反复复的研究,召开了许多次座谈会。目前物权法草案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并对补偿的内容和原则作了规定。至于具体的补  相似文献   

17.
一、公共利益问题的提出 公共利益,在《物权法》制定过程中曾经是一个引起热烈争论的问题。一种意见认为,应该在《物权法》中明确界定公共利益,并以此限制政府权力滥用,以免对私有财产造成侵害。如在立法过程中曾经这样界定或描述:“所谓公共利益,指公共道路交通、公共卫生、灾害防治、科学及文化教育事业、环境保护、文物古迹及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公共水源及引水排水用地区域的保护、森林保护事业以及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但还有一种意见则认为,明确或清晰界定公共利益的出发点或愿望都是良好的,但却并不现实。  相似文献   

18.
根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公共利益"是政府征地合法性的基础条件之一。但"公共利益"是多元主体的价值判断,主体利益立场的不同,对其内涵和外延也会有不同的认识和界定,从而引发征地各方的矛盾。我国的征地制度显得较为粗略和原则化,特别是在"公共利益"的界定方面,规定得不甚明确,严重损害了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利益,滋生了行政腐败,破坏了社会秩序。而借着这个法律漏洞,以"公共利益"之名违法开发利用土地的案件也层出不穷。  相似文献   

19.
直面划拨土地使用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虽已实行了10余年,但土地的供应仍是有偿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无偿无限期的行政划拨并存。1998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五款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这一规定,将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规定为国有土地使用的基本制度,土地使用权划拨作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一种补充。这就意味着,在我国的土地供应方式中,划拨土地使用权还将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土地供需矛盾日渐尖锐。表现在土地征用上,征地规模越来越大,征地范围越来越宽,补偿标准偏低,因征地引发的信访件居高不下等。这一切说明对源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征地制度尽快进行改革已成为当务之急。一、区分征地目的和坚持政府统一征地是征地制度改革的前提《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土地实行征用或征收,并给予补偿。”区分征地目的为公益性用途和经营性用途,一方面能很好地与法律相衔接;另一方面也能与实际相统一。公益性用途,如道路、国防、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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