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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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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据中国煤电现状及碳电市场发展趋势,在6种碳价及3种传导率组合的碳配额分配规则下,利用经济调度模型对1000 MW、600 MW和300 MW燃煤机组发电收益影响进行模拟研究。结果表明,300 MW机组对配额基准线与拍卖比例的变化较为敏感。在碳价为50.0元/t、79.9元/t及碳价传导率为20%的碳电市场耦合初期阶段下,配额基准线下降至0.74 t CO2/(MW·h)或拍卖比例升高至50%,300 MW和600 MW机组存在负收益情况。若碳价及其传导率增加,配额基准线与拍卖比例改变对煤电机组造成的负效应更可控;核证减排量比例扩大对提高机组收益影响甚微,可以作为碳市场的一种有益补充并加以监管。因此,在充分考虑煤电承受力和竞争力前提下,制定碳配额分配规则应适应碳电市场发展阶段,积极推动碳电市场耦合传导碳成本,配合抵销机制来加速碳减排。  相似文献   

2.
以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为背景,运用电力行业细分的递推动态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模拟我国统一碳市场下不同碳交易机制的实施效果及其经济影响。研究表明,全国统一碳市场有助于我国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并且可以缓解碳减排对经济增长造成的负面影响;相比基于碳排放量免费分配初始碳配额的“祖父法则”,基于碳强度基准免费分配初始碳配额的“标杆法则”可以降低碳交易价格、增加碳配额交易量并扩大碳市场规模;采取拍卖方式有偿分配初始碳配额时碳市场中各行业面临更大的减排成本,但有利于增加政府收入;对碳市场未覆盖的行业和居民户征收碳税能有效控制其碳排放、增加政府财政收入、降低碳交易价格并促进我国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实现;全国统一碳市场在抑制火电行业发展的同时将不同程度地促进清洁能源发电部门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以欧盟碳市场的实践以及中国碳市场的发展现状为背景,调研分析了碳成本传递原理,重点以电力行业为例分析碳成本传递率的主要影响因素。结果显示影响电力行业碳成本传递率的主要因素包括碳排放权交易的配额分配方式以及电力市场结构。分配方式对传递率的影响主要包括配额是否免费发放、是否实时更新免费配额的发放额度、关闭的发电设备是否获得免费配额和新进入者是否发放免费配额等因素。电力市场结构对传递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市场竞争程度、市场需求与供给条件。最后,基于当前国内碳市场试点的碳配额分配方式,给出了循序渐进地改变碳排放额初始分配的方法、减少一次性发放未来相对长时期的免费配额、选择基于发电量发放免费配额而非装机容量发放免费配额等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4.
全国碳市场的建设已启动。钢铁行业是被纳入碳市场的主要行业之一,碳市场政策势必对其竞争力带来一定的影响。文中通过构建局部均衡模型,从价格、产量、贸易和碳泄漏等方面定量研究分析碳市场对我国钢铁行业竞争力的影响,并对影响模型结果的关键参数做敏感性分析,包括减排成本曲线、配额分配方式和贸易弹性。研究结果表明,碳市场对于钢铁行业的竞争力影响不太大,但是需要高度关注碳泄漏问题。  相似文献   

5.
基于民航业特点及中国民航发展阶段,提出中国民航参与国家碳市场的框架性方案,重点对中国航空CO2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设计及目标分解方案进行了论述,并从公平性和经济成本角度对所提方案进行分析。分析的结论是:方案不会在中国航空企业之间造成实质性竞争扭曲,不同情景下行业购买碳配额的成本每年增加1.7亿~14.3亿美元,若考虑中国民航至少60%的成本转嫁能力,方案不会对中国民航发展造成严重制约。  相似文献   

6.
中国正面临着低碳减排和保持经济增速的双重挑战。为利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以最低的社会成本实现减排目标,我国自2013年起开始建设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并于2017年12月起宣布正式启动全国碳市场。然而碳市场的顶层设计不可一蹴而就,需要在我国宏观经济改革的大背景下分阶段逐步推进。短期(2020年前)碳市场建设重在强化产权制度建设,完善市场交易基础。中期(2021—2030年)碳市场建设要形成活跃的市场氛围,充分降低我国的温室气体达峰成本。长期(2031—2050年)碳市场建设要形成稳定上升的碳价趋势,为我国的低碳转型提供长期动力。  相似文献   

7.
随着气候变化影响加剧,全球气候治理进程加速,实现碳达峰已经成为全球气候行动的核心,各国也相继制定碳中和目标并开展行动。中国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提出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部分已实现碳达峰的发达经济体也提出了各自的碳中和承诺。文中从“整体-阶段”及“焦点-公平”视角分析了欧盟和美国等主要发达经济体碳达峰的历程和特点,以及其碳中和目标和规划。研究发现,发达经济体在碳达峰过程中普遍经历了较长的爬坡期(58~136年)和平台期(4~20年),在碳达峰时,发达经济体的能源结构以油气为主,油气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为57%~77%,其人均排放量、历史累计排放以及人均GDP也都处于较高水平,在碳达峰前后总体处于经济与碳排放脱钩状态。各发达经济体的碳中和路径均以能源转型为重点,采用了多元化的政策工具,并且注重低碳和负碳技术的革新。根据发达经济体的政策展望,在实现碳中和时,均难以将绝对排放量降为零,都需要通过碳移除手段进行抵消。通过对比分析,发现中国的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是具有雄心的气候承诺,相较其他发达经济体需要付出更大努力。建议运用全面综合的政策工具支撑碳中和目标的有效落实,加快中国的气候立法,在兼顾公正转型的同时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注重可再生能源和能效方面的新技术开发应用。  相似文献   

8.
碳捕集与封存(CCS)技术作为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能够有效减少CO2排放。中国作为碳排放大国,当前电力的主要来源仍是煤电,碳捕集(CC)改造在燃煤电厂中有很大的应用潜力。经济性对CC改造的部署至关重要。为此,本文计算了中国各省典型电厂CC改造前后的平准化度电成本,比较了不同省份的CO2捕集成本与CO2避免成本,分析了不同掺烧率下生物质掺烧结合碳捕集(bioenergy with carbon capture,BECC)改造的经济性。研究发现,CC改造会导致不同地区的燃煤电厂度电成本增加57.51%~93.38%。煤价较低的华北和西北地区(青海除外)CC改造经济性较好,BECC改造则更适合华中地区。建议在推进燃煤电厂CC和BECC改造时要充分考虑区域资源特点,完善碳市场建设,形成合理碳价以促进CC和BECC部署。  相似文献   

9.
如何有效利用碳交易推动农业深度减排亟待讨论。文中回顾了利用碳交易促进农业减排的理论,梳理了相关国际实践、经验和障碍,并识别了利用碳交易推动中国农业减排的路径。理论上,在交易成本低于节约的减排成本的情况下,利用碳交易促进农业深度减排具备经济可行性,但在实践中面临排放不确定性大、技术标准体系匮乏、减排效果不稳定以及监测、报告和核查成本过高等障碍。农业纳入自愿碳市场在创新组织方式、构建风险分担机制和开发核算标准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目前全球尚未将农业纳入强制碳市场。为积累经验并降低交易成本,农业可先参与自愿碳市场后逐步向强制碳市场过渡。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农业项目是农业和自愿碳市场结合的重要实践,可在政策、方法学、运行机制等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逐渐扩大农业自愿减排项目的数量和规模。由于农业对粮食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是否将农业纳入强制碳市场必须非常谨慎。  相似文献   

10.
基于中国风电及光伏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现状及发展趋势,针对CCER供给、抵销和价格形成等关键机制问题,运用电力部门细分的递推动态可计算一般均衡(CGE)模型,模拟了在取消电价补贴的背景下全国碳市场引入风电及光伏CCER交易及抵销机制的经济影响。研究发现:引入CCER交易及抵销机制会降低碳配额交易价格,并缓解取消电价补贴对风电和光伏电力的负面影响,但也会削弱全国碳市场的碳减排效果,且随着CCER供给总量增加这些作用更明显;全国碳市场引入CCER交易及抵销机制后,碳排放强度较高的控排行业将选择购买更多的CCER,其中火电行业是主要的CCER需求方;未来我国如果不放开CCER项目备案审批则风电行业将是主要受益方,而未来适度放开CCER项目备案审批则风电和光伏行业都将从中受益。因此,全国碳市场在引入CCER交易及抵销机制的同时需从紧设置初始碳配额发放量,并可考虑适时重启CCER项目备案审批工作以更好地促进风电和光伏电力的发展,但允许的CCER清缴比例上限应结合碳减排目标合理设定,以避免对全国碳市场产生较大冲击。  相似文献   

11.
全国碳市场将在电力行业启动交易,配额分配方法是其核心。通过试点经验对比分析,将对全国起到借鉴作用。研究结果表明,八试点共纳入电力企业202家,在覆盖范围、信息披露、分配方法、抵消机制等方面存在共性和差异,但普遍存在基准线法基础薄弱、间接排放处理不科学、热电联产供电和供热分摊困难等问题。建议在制定全国碳市场电力部门配额分配方案时应考虑循序渐进、协调推进、稳定性、科学与实用、激励和灵活、公开透明等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2.
《Climate Policy》2013,13(2-3):179-196
Abstract

The agreement on implementation of the Kyoto Protocol achieved at COP7 in Marrakech has important implications for investment in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reduction project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through the 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 The required actual emission reductions for participating Annex B countries overall will be relatively small, as the United States do not intend to ratify the protocol and significant amounts of carbon sequestered in domestic sinks can be credited. In addition, the potential supply of surplus emission permits (hot air) from Russia and other economies in transition may be as high as total demand in the first commitment period. Thus, even under restraint of hot air sellers, CDM demand will be limited, and a low demand, low price carbon market scenario appears likely.

The magnitude of the CDM will be influenced by a host of factors both on the demand and the supply-side. We analyse these using a quantitative model of the global carbon market, based on marginal abatement cost curves. Implementation and transaction costs, as well as baseline and additionality rules affect the CDM's share in the carbon market. Demand for the CDM is sensitive to changes in business-as-usual emissions growth in participating Annex B countries, and also to crediting for additional sinks. Permit supply from Russia and other economies in transition is possibly the most crucial factor in the carbon market.  相似文献   

13.
2011年以来,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不断加快,碳排放权交易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其中基准线法被确定为全国碳交易初始配额分配的主要方法。电解铝行业是我国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重点部门,尽早将该行业纳入碳市场对于行业减排、纵深推进全国碳市场交易以及应对国际碳边境调节机制政策均有重要意义。基于2018年电解铝行业直报的碳排放相关数据,确定了我国电解铝行业开展全国碳交易的基准线方案。结果显示,电解铝行业宜选取8.12~8.15 t CO2/t铝作为基准线取值,不需设置区域差异调整系数。同时为保证电解铝行业碳交易的顺利开展,还需尽快确定行业配额方案,进一步完善企业排放量的监测、报告和核查以提高核查填报数据质量,以及进一步研究电解铝行业碳排放核算的范围。  相似文献   

14.
简要介绍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的发展情况,调研EU ETS对欧洲电力行业影响的研究现状,认为EU ETS将增加发电企业的生产成本,迅速提高电力市场价格,大幅增加发电企业利润,刺激能源技术投资和创新。同时简要评述EU ETS引发的争议问题,包括当前EU ETS对发电企业和电力市场的实际影响、发电企业巨额利润问题的产生原因等。在此基础上,对比中国和欧盟之间的差异,初步分析建设国内碳交易市场将对我国电力行业产生的影响,最后对我国建设碳交易市场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5.
基于国际碳市场建设的初始决策环境,从政治诉求、决策环境、经济基础、市场根基等4个维度的32个子指标构建了碳市场建立背景与条件指标体系,据此深入挖掘了欧盟碳排放权交易体系(EU ETS)、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RGGI)、美国西部行动倡议(WCI)等国际典型碳市场建立的背景与基础条件,并归纳出各国建立不同类型碳市场的必要条件,进而判断中国建立各类碳市场所具备的条件和不足之处。研究发现:跨界联盟型碳市场建立通常具备经济联系紧密、单个地区减排成本过高和地理位置临近等3个要点;国家型碳市场建立通常考虑到了国家强制减排责任、能源结构转型需求强烈和稳固的国家立法保障等方面;地区型碳市场的建立需满足地区减排诉求强烈与国家层面排放权立法缺失等条件;行业型碳市场建立的基础条件则包括温室气体排放集中度高、行业竞争力保护、重点行业排放需求增长和行业排放数据基础稳固等4个特征。当前,中国碳市场应重点考虑行业型与跨界联盟型碳市场并行的建设模式,进一步完善碳市场监管法律体系,加快各省市排放数据清单制作,加强地方碳市场能力建设培训,尽快完善国家型碳市场建立的基本条件,进而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与产业结构升级的双重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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