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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安置政策,保障农民利益。截止目前,共征收土地1010亩,共拨付征地补偿费2554万元,拨付该县鹤溪村委留地回购款1000万元,支付该县12个村征地补偿费,村补偿费兑现率达100%。同时,积极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长远生计,2008年已落实被征地农民参保148人,参保率为94%,累计参保人数818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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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曰,《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迂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开始施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拓宽了被征地农民的安置渠道,提高了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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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农村征收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征收土地补偿机制,规范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行为,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制定了《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并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从2010年3月至12月,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全省各地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情况调查与测算工作,新标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随着该办法的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作为适应经济发展形势的新产物,在实施的过程中会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笔者结合我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情况,谈谈以下几点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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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征地安置补偿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以黑龙江省某县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现有存量用地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建设用地的需求,因此大量农村土地被征收或征用.由于我国现行征地安置补偿政策仍带有强烈的计划经济色彩,与市场经济的发展极不适应,导致了越来越严重的失地农民问题.本文通过对黑龙江省某重要农业县的征地安置补偿政策和失地农民生活状况的调查研究,以点代面地指出了我国征地安置补偿政策普遍存在的弊端,并提出了改革完善征地安置补偿政策的原则和建议.笔者希望,通过此次研究分析及由此提出的政策建议,对进一步完善征地安置补偿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一定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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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行安置制度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影响征地补偿的安置问题以宁波市鄞州区目前的征地补偿标准来看,按区片综合价,最高只有每亩4.6万元,最低每亩3.1万元;按国有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采用年产值倍数法来计算,一般最高每亩8万多元,最低每亩2万多。该价格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二项内容,其中安置补助费按安置人口计算,而一般情况下,每个安置人口,最多不会超过3万,最少只有1万左右。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带来了补偿安置困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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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征地补偿安置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十多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因土地被征收征用,至少4000多万农民失去土地。在对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上,我国对农民的征地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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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导刊(河南)》2015,(10)
<正>为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2014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豫政办(2014)139号文件,规定"为了缩短征地批后实施时间,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可以同时进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理解和认识不同,就该文件中所指的"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可以同时进行",有人理解为是将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在同一时点张贴告知被征地农民;还有人理解为同时进行并非是纯粹为了缩短征地批后实施时间将两公告同一时点进行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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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法落实“两公告一登记”工作关于对征地方案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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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宏涛 《资源导刊(河南)》2006,(10)
近几年,国家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土地的征收征用,保证了基础设施和国家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促进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广大农民特别是被征地农民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对于这些被征地农民,采用什么样的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安置他们,使其失地不失业、生活有保障,既是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的根本所在,也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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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国家通过对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土地的征收征用,保证了基础设施和国家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促进了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广大农民特别是被征地农民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对于这些被征地农民,采用什么样的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安置他们,使其失地不失业、生活有保障,既是保护被征地农民利益的根本所在,也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推进。我国现行的征地补偿安置方式是货币安置,即将安置补助费直接一次性发放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用于其自主支配、自谋职业。据调查,石家庄、哈尔滨、合肥、兰州、南宁等省会城市货币安置占100%;随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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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是保障征地工作顺利实施的根本。文章针对近年来征地工作难度大、群众利益诉求高、侵害失地农民权益案件数量多的形势,基于临沂市探索和谐征地新路径的实践,对当前存在的征地补偿费偏低、安置渠道较窄、社保机制滞后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开展政策宣传、改进补偿方式、确保补偿到位、健全社保体系、加强就业安置、制定征地目录6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对今后征地制度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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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个补偿标准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农民需要。同时,在具体实施中,同一地块不同村的补偿标准由于征地用途、耕地平均年产值、计算倍数等的不一样,造成结果相差很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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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省各地征地补偿款分配过程中存在着分配模式、分配主体和分配对象不统一的问题,《山西省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出台后,又带来了前后分配政策不匹配的问题,这些问题已严重影响到农村社会生活的和谐稳定,成为引发农民群体上访事件的主要因素,因此应在充分尊重各地方分配现状的基础上,明确统一的分配主体、分配模式和分配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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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相关政策的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法规和政策,把法规和政策交给群众。二是公开规范操作程序。在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实施“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告知、确认、听证”的征地程序,向被征地村集体和农民公开征地补偿安置全过程,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维护被征地村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及时足额地向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征地偿安置费用,建立征地补偿费分配、发放档案,监督村集体在村务公开栏中张榜公布征地补偿费用的使用情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