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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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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法修正案将征地制度区分为土地征用和土地征收,但是,没有对土地征用的适用情况和程序做出规定,使其缺乏可操作性,故需要重新构建土地征用制度。土地征用的情况应该有两种:一是公共利益的需要,二是紧急状态。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情况,就可适用土地征用。另外,这两种情况应该适用两种不同的征用程序。  相似文献   

2.
目前世界上各个国家征地制度中关于征地有三个名词,即土地征用、土地征收和土地征购,我国台湾省一般用"土地征收",西方一些国家一般用"土地征购".我国现行征地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很长时间一直用"土地征用"一词,其基本特征是政府的垄断性和低价补偿.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以"公共利益"之名,行谋取商业利益之实,滥用土地征收征用权引发的社会矛盾和纠纷日益增多。归根结底,都是由于我国土地征收征用制度中"公共利益"概念不准确,缺乏权威界定造成的。因此,大力推进"公共利益"的立法界定不乏是一个很好的举措。  相似文献   

4.
土地征收补偿原则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土地征收内涵的重新界定: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颁布之前.在涉及土地征收时,不论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也不论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立法上和学界的论述上一概以土地征用来称之,对土地征用、土地征收并不作区分:修正案颁布之后,我国宪法正式对土地的征收、征用做出了区分。该修正案将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  相似文献   

5.
一、“征收”和“征用”集体土地的含义我国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从形式上看经历了两个阶段,即从单一的“征用”阶段到“征收”与“征用”并用阶段。在以往的法律法规中,一般均将“征地”统称为“征用”。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相似文献   

6.
土地征用的公共利益原则与制度需求的矛盾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朱道林  沈飞 《国土资源》2002,(11):38-40
现行土地征用制度的 沿革 我国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可追溯到建国初期,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不同性质的土地征用或征收。第一种是建国初期的“征收土地”,体现在1950年的《土地改革法》中,包括没收和征收两种形式,对地主的土地采取没收的方式,对“词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的土地及其他公地” 则  相似文献   

7.
目前世界上各个国家征地制度中关于征地有三个名词,即土地征用、土地征收和土地征购,我国台湾省一般用“土地征收”,西方一些国家一般用“土地征购”。我国现行征地制度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很长时间一直用“土地征用”一词,其基本特征是政府的垄断性和低价补偿。其实土地征用的叫法不够严谨,土地征收的表达更为合适。征地是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的政府行为,是将农民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土地,被征地者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或消灭,而土地征用中的“用”字只涉及“使用”或“用途”,不能说明所有权的变化。土地征用似乎用于国家征用临时用地…  相似文献   

8.
今年3月14日公布施行并生效的<宪法>修正案,将原<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配套的土地法规也应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的修改.  相似文献   

9.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建设的推进,为确保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2002至2007年建德市相继出台了《新安江街道下溪头区域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实施办法》、《建德市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集体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有关政策》、《建德市洋安新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安置实施细则》等政策性文件,初步形成了“一项目一政策”,但出现了各项目之间政策执行不一,实施难度大。随着社会经济、城市化建设的发展需求,建德市土地房屋征收的范围逐渐扩大。拆迁量增势迅速。  相似文献   

10.
根据现行《宪法》、《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及土地管理部门颁布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我国土地征用权的规范结构包括三个部分:土地征用权的适用对象、土地征用权的运行条件、土地征用权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1.
征地补偿标准一直是行政主管部门、理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和《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都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都没有明确补偿的标准。国土资源部2003年发布的行业标准《农用地估价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农用地征用(可以理解为现在的征收,下同)区片价等于基准地价与社会保障价格之和。《规程》还规定,采用综合法所评估的农用地征用(征收)价格等于农用地价格、地上附属物价格和社会保障价格之和。同一个规程对征收价格的构成规定不统一。为了解决征地中出现…  相似文献   

12.
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后的<宪法>处处体现民本位思想、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征地制度.照此,以往的征地理念和用地模式现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应该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修正后<宪法>的规定,调整征地理念、改变过去建设项目用地的供地模式,修正前的<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这里的"征用"实际上更多的是体现"征收"的含义,修正后的<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按照修正后<宪法>的规定,现行土地管理有关征地的一些作法、程序、公文表述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征地"的理念需要重新定位,把贯彻落实<宪法>落实在具体的国土资源管理中,使依法行政、民本位思想体现在国土资源管理的日常工作中.本人认为,重点是把握好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答疑解惑     
<正>读者询问:如何区分土地征收与土地征用?二者有什么相同和不同?咨询台为您答复: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财产使用权的行为;土地征收指国家依据公共利益的理由,强制取得民事主体所有权的  相似文献   

14.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该怎样进行补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第一次在<宪法>中明确提出了私有财产和补偿的概念.新修正的<宪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相似文献   

15.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因进行经济、文化、国防建设以及兴办社会公共事业的需要,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补偿的行为。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民集体土地经征收、征用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由于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基本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因此在土地征用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矛盾。  相似文献   

16.
征地补偿标准一直是行政主管部门、理论学术界关注的热点.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和<土地管理法>修正案都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都没有明确补偿的标准.  相似文献   

17.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开始施行。新《条例》的公布实施,解决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问题,它对房屋征收的原则、征收程序、房屋价值补偿、公众参与、强制拆迁、责任追究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与原有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比,它更注重统筹兼顾、公平补偿、程序规范、结果公开、  相似文献   

18.
近几年,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征收国有土地租赁租金(俗称年租金)过程中,有不少地市同房管部门征收的出租门面房土地收益金"撞车",它不仅造成同一种费用重复征收,加重用地单位的负担,损害政府形象,而且形成多头管理土地,使土地资产大量流失,甚至导致不安定因素的发生.造成此种现象的主要原因,虽然是某些部门的职能越位和错位,但是概念混淆、政策打架也是其原因之一.因此,要解决此问题,首先要弄清"土地收益金"和"土地收益"二者的概念.  相似文献   

19.
对以往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标准确定方法的反思 一、对于以往征地补偿费用的合理性分析 1、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按照农地收益能力进行确定,实际上是收益还原法的具体运用,地价评估的思路是正确的.目前我国土地价格研究过程中,有人认为,土地征用过程中出现农民利益受到损害的问题,主要是《土地管理法》制定过程中对于土地征用补偿费标准采用"产值"的倍数的计算方法不对.其实,这是一个误会.土地管理法采用"产值"的倍数的计算方法,实际上是把"产值"作为了土地"收益",是依照土地收益还原法来按照原来用途计算土地征用的补偿费用,其研究思路是正确的.至于土地征用补偿费标准是否符合实际,决定于采用的"收益"和"土地收益还原率"是否是反映了被征用土地的经济产出能力,它是实地调查得到的,还是人为赋值的.如果采用的原始数据不正确,无论计算方法如何科学,肯定无法得出正确的结论.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违法违规征用农民集体土地,或虽合法征用但征地补偿费不及时足额支付给农民,使失地农民土地权益和就业安置得不到保障,影响了农村稳定和发展。如何在征收征用土地中保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笔者认为,当前要把握住四个关键环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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